浏阳市水利局关于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水管单位:
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长效机制的通知》(浏政办函〔2020〕21号)文件要求,我局工作职责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主要河流、重点河段及水库、山塘的安全巡查,在醒目位置挂放救生圈、救生竹篙、救生抛绳等营救器材;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山塘等水域的安全警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为落实该项工作,请各乡镇、街道水管单位安排人员和经费落实以下工作:
1、对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重点河段及水库、山塘安排人员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巡查台账,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在暑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要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学生下水游泳立即制止,对发现的可能造成学生溺水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2、在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重点河段及水库、山塘的醒目位置挂放救生圈、救生竹篙、救生抛绳等营救器材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3、对在辖区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制止并将线索上报浏阳市水政监察大队处理。
我局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该项工作的,将上报浏阳市人民政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人:戴飚 邮箱:246082032@qq.com
浏阳市水利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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