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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6 来源:浏阳市统计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原则,以创新和服务为抓手,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推进浏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持。

(一)健全机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发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办公室、综合分析科、法规科、业务科、普查中心等主要科室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围绕中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统计信息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人事、资金、政策法规、统计数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1条,其中综合信息、工作动态48条、规范计划3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3条,统计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26条,保证了我局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二是普查活动公开。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浏阳电视台、浏阳日报等媒体对普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鼓励群众参与统计、支持统计。三是统计产品公开。全年出刊《决策参考》25期,及时发布经济社会统计数据,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不断增长的需求。

(三)完善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为进一步优化高效地开展统计政务信息工作。在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统计数据质量和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等,明确局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公布了受理和监督电话,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加强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全局理论学习计划,使各科室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具体掌握编制政府信息的方法。通过教育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提高了执行《条例》的工作能力,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减9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9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为主,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宽;二是信息形式单一,信息撰写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对接各类媒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二是梳理整合局机关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做到一个窗口对外,确保统计信息的一致性。三是加强信息撰写能力的培训,提高信息提炼、撰写能力,确保信息量和质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浏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八楼;邮编:410300;电话:83612912;传真:83667441;电子邮箱:765308020@qq.com)。


                                                          浏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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