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和明确中层干部岗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和明确如下:
唐文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鲁佳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宇琳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
戴诏同志任政工人事科科长;
刘康文同志任监察室主任;
谢娟同志任财务科科长;
赵有根同志任村镇办主任、扶贫办主任(兼);
罗敢同志任建设执法大队队长;
徐融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杨汉湘同志任技术科科长、总工办主任(兼);
杨芙蓉同志任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刘辉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巫明霞同志任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超同志任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市地下管线协调事务中心主任;
欧阳亮同志任建筑建材管理站站长;
孔彩华同志任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
饶斌同志任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科长;
周建萍同志任房地产产业科科长;
邱普同志任物业监管科科长;
罗明同志任住房信息中心主任;
汤永同志任人防指挥通信宣教科科长;
李鹏飞同志任人防工程管理科科长;
陈新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戴俊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罗璋同志任质安站党支部书记、质安站副站长;
许细辉同志任质安站副站长;
邹计武同志任质安站副站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李平同志任质安站副站长;
谢凯同志任质安站副站长;
陈林同志任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主任;
叶磊同志任监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
吕红波同志任建筑勘察设计院院长;
周乃贤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
闵洪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林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陆朝霞同志任监察室副主任;
张颖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
李仕知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
宋文辉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
刘志海同志任财务科副科长;
熊丽同志任村镇办副主任;
李露明同志任建设执法大队副队长;
裴顺林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刘红燕同志任技术科副科长;
刘良景同志任建筑业管理科副科长;
陈晓丹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邱胜同志任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市地下管线协调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成同志任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市地下管线协调事务中心副主任;
王永国同志任建筑建材管理站副站长;
陶贤文同志任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副科长;
杜国盛同志任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副科长;
李振波同志任房地产产业科副科长;
朱国同志任物业监管科副科长;
徐娟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鲁嵘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曦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易同志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春明同志任质安站监督组一组组长;
黄平同志任质安站监督组二组组长;
周密同志任质安站监督组三组组长;
刘华同志任质安站监督组综合组组长;
徐继来同志任监理公司副经理;
王宇和同志任监理公司副经理;
彭志坚同志任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
李学敏同志任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
设立总工办;因人防综合管理科机构撤销、五环公司整体划转,原有职务自行消失;其他未明确职务的不再保留原有职务。
中共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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