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朝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陆朝霞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党委办主任;
陈晓丹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城市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辉同志任建设执法大队队长,免去其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职务;
罗敢同志任小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建设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周涛同志任建筑建材服务站站长;
许细辉同志任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书记,免去其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谢凯同志任建筑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免去其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李振波同志任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
罗梦荣同志任团委书记;
王永国同志任城市建设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建筑建材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李露明同志任房地产产业科副科长,免去其建设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黄晓杰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
张坚同志任建设执法大队副队长;
曾友苗同志任房屋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密、刘华、罗栋同志任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陈统根同志任湖南城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
免去王宇琳同志机关党委办主任、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赵有根同志小城镇建设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亮同志建筑建材服务站站长职务;
免去罗璋同志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职务;
免去戴俊同志建筑业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闵洪强同志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仕知同志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裴顺林同志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周曦同志建筑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娟同志湖南浏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鹏飞同志人防工程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宣教科)科长职务;
免去汤永同志人防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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