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通知公告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 建设高品质农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4-03 来源: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和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一规定一意见一方案要求,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居民自建房五个一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先行先试,创新实施居民自建房五个一工作机制,对全市居民自建房强化过程管理、优化审批服务、压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居民自建房审批监管工作,实现审批高质效、服务高水平、质量高标准,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农房建设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方法

(一)审批许可一站式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建等部门进行集中办公,设置4个综合窗口(建房申请和用地规划窗口、施工许可审批窗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统筹负责农村建房的联合审查、质量安全监管、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全流程服务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窗口设置和工作开展形式,各乡镇(街道)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村(居)民递交建房申请后,经村(居)民小组讨论、信息公示、现场核查、联合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流程,并核发用地、规划、定位放线、施工等许可手续(限额以下免予勘察、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办理)后,方可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二)农房设计一套图市住建局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以下简称标准图集)供居民自主选择、无偿使用。标准图集分豪华型、舒适型、经济型三种类型(涵盖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类型),包含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以及常见3种地质对应不同地基承载力的地基基础图。村(居)民可从标准图集中选定图纸,也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勘察、设计。选用标准图集(包含地基基础图)的,可免于施工图审查,由村(居)民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将选取的图集向属地乡镇(街道)登记备案;自行委托设计的,需及时将全套设计图纸提交至属地乡镇(街道),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报市住建局进行线下审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乡镇(街道)予以备案。未申请施工图审查或者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得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施工定队一个库市住建局建立居民自建房施工企业和乡村工匠培训、信用档案库以下简称档案库”),引导满足承包资质和执业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乡村工匠入库。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入库施工企业或乡村工匠的信息,由村(居)民自行选择。村(居)民取得宅基地批准和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后,限额以上建房可从档案库中选择施工企业,限额以下建房可从档案库中选择企业或工匠,并均签订施工协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程监管一张网市人社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40号)要求,认真办理居民自建房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工作。由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采购的工程监管咨询服务企业,构建市乡村企居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四级监管体系。各乡镇(街道)组建居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对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向建房村(居)民出具质量安全监督委派通知书,委派监督组开展项目建设监管(包括监管居民自建房项目三牌一围一网一频一钢脚手架落实工作)。监督组建立监管人员每日打卡制度以及监督台账,规范过程监督、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村(居)民建房存在违反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五)竣工验收一本证各相关单位要简化居民自建房竣工验收流程。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由乡镇(街道)组织联合验收并由建房户同步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由建房户邀请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并自行组织参建各方集中验收。村(居)民自建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建房村(居)民应当将建房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报至村(居)民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报属地乡镇(街道)存档。每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应将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和验收台账报至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高质量开展农房建设,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础,推广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是规范审批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推广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加大居民自建房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五个一工作机制有序推进。

(二)强化联动协作。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209号),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集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建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展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主动靠前服务,为建房居民提供全流程优质的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提升建房居民获得感。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培训活动,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积极宣传居民自建房政策及审批管理流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自建房的审批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建房,守好群众安居生命线。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