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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赋予和调整浏阳经开区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5-26 来源: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我市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原则,组织赋权部门和经开区对2015年以来赋权情况进行了7轮梳理,形成赋权事项清单,为园区提供规范、准确的清单指导,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沙望城、浏阳、雨花、天心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2214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3号)。

三、主要内容

1.明确赋权事项清单。赋权清单中,152项市本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实施,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6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3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行政征收事项7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将95项已赋予浏阳经开区管委会部分市本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2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行政强制事项9项、行政检查事项13项。该通知公布的赋权事项目录,是对2015年以来我市向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历次赋权情况梳理汇总的结果,原赋予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本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文件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公布的赋权事项目录为准。

2.强化支撑保障服务。要求各赋权部门和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赋权事项清单,主动做好赋权事项的移交和承接工作,针对承接情况滞后或承接能力欠缺的事项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承接水平;要求各赋权部门和园区明确审批监管责任,确保不缺位、不越位;要求各赋权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依申请办理的赋权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指导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通过各项保障措施,压实放权部门和承接部门的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助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浏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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