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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发布时间 : 2020-06-15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字体大小: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职能

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按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落实相关工作;对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

2.负责受理、转办、跟踪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为相关部门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供服务。

3.负责收集全市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建议及工作信息,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为市委、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有关职责分工。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负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收集整理相关工作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草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方案,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大疑难和共性问题。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内部综合协调、党政服务工作,负责办文办会、机要保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工作督查、绩效考核、宣传文化、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政法综治(安全保卫)、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财务联络、扶贫联村、后勤保障等工作。

2.营商环境评价部: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按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落实相关工作;对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负责收集全市营商环境相关意见、建议及工作信息,开展调研分析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文字综合、信息编发等工作。

3.投诉和宣传培训部:负责收集市场主体在开办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受理、转办、跟踪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为相关部门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供服务;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推介和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涉企政策梳理等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涉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

人员情况: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2 名。领导职数为: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中心现有人员:党组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干部6名。

(三)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环境评价、投诉受理、宣传推介、建言献策工作重点,切实增强企业家和群众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奋力打造营商福地看浏阳全国知名品牌。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2019年支出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万元,占27.4%;项目支出98万元,占72.6%。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市营商环境宣传推介、长沙对浏阳营商环境指数测评、调研走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建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监督员建设等方面。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实际整体收支情况。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2019年度基本支出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万元,占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占0%

2.“三公” 经费总支出情况。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6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情况。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总资金。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2019年项目支出98万元,主要包括因项目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等。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财务管理状况良好,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且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机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确保中心资金高效优化使用,《中共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党组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制度汇编(试行)》(浏优化党发201915号),该文件试行两个月,于202011日正式施行,其中《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中心的大额资金、日常财务管理报账、公务接待、公务车辆派遣、办公用品购置领用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中心对2019年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中心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财政资金情况,组织实施项目,分析对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对项目建设进度、成果控制、资金拨付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对项目涉及的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多次衔接,对涉及的指标细化优化;三是不断跟进项目进展及效果情况,尤其是“营商环境优化年”的活动开展,通过宣传扩面,有效缓解了宣传工作“上热下冷”的局面。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中心资产的购置、折旧摊销、处置等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产进行了清查。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以评价为抓手,推动部门体制机制改革

以长沙对各区县市营商环境测评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之一,查找各部门在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水电气、纳税等方面的短板或不足,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和优化。2019,已完成长沙对浏营商环境测评部门问卷以及企业问卷的填报工作。

(二)以问题为导向,促进企业问题根本解决

一方面,依据《湖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心构建了“收集—交办—处理—反馈”的问题处理“闭合环”,协调相关单位限时进行解决。今年以来,已交办问题205个,其中投诉受理件11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暗访、回访企业等方式了解、跟进问题处理情况,面对矛盾迎难而上,对处理问题迟滞的单位、个人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效能中心报告反馈。另一方面,按照“谁收集、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乡镇、市直部门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收集、反馈机制,实现“一本台账”跟踪办理。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不含园区)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978个,已解决958个,解决率达98%

(三)以宣传为主线,浓厚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开通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并在《浏阳日报》上发出了我为营商环境优化建言献策倡议书,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主动与融媒体中心和民间协会深度合作,做好一把手谈营商环境活动,讲好我与浏阳营商环境的故事。截至目前,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浏阳日报》等纸质媒介头版发表营商环境报道5条,专版2篇;在新华网、新湖南客户端、学习强国等新媒体上发布浏阳市营商环境信息240余条;在《长沙改革》发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2篇。通过上门走访宣讲,发放营商环境宣传折页、手册20000余份。

我们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评价是:项目设置科学合理,指标管理科学合理,项目资金监管到位,工作质效完成较好,通过强化工作主职主业,牢牢把握营商环境评价、投诉受理、宣传推介、建言献策等重点,开拓进取,奋勇拼搏,2019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7月份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县(市、区)11月份入围 “2019年赛迪县域营商环境百强县研究成果榜单排名全国25强;在第二届(2019)中国营商环境评选活动中荣获营商环境创新力奖;入围2019中国投资环境质量十佳城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单位内部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培训,传达各项资金、资产管理文件,落实责任到人;资金的预算安排及使用进度要及时与各业务科室沟通,确保预算合理、使用进度可控。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参考指标,自评得分99分。(附相关评分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优化营商环境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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