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 > 信息公开年报

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4-03-06 来源:市鞭炮烟花管理局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www.liu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黄露联系(地址:行政中心附1栋3232,邮编:410300,电话:83601969,电子邮箱: 601568932@qq.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共浏阳市委、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明确了主管部门,明确了工作专干;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局领导干部和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结合花炮产业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限内严格审定,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是加强学习、宣传及培训。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情况

本年度共公开信息1800多条,其中工作信息267条,公文法规20条,行业信息1500多条。重点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其中浏阳日报公开65条,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40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公开了我局各科室工作职责、领导姓名等信息。

2.法规公文。公开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

3.重点项目申报。公开了《申报长沙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4.政务动态。公开了各科室重点和亮点工作信息。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2013年,我局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按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近2000条各类信息。

2、传统渠道公开。2013年,我局通过《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等向公众发布和宣传的政府信息9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共接受市民咨询180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87人次,电话咨询1275人次,网上咨询55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0731-83611791,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3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干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为2万元,其中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的费用为o.7万元,在各大报纸、网站发布公开的费用为1.3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信息查询收费)

2013年度本局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缺乏创新模式,除网络和传统的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外,缺乏其他更广泛的公开渠道,更多的是静态的公开和对办事结果的公开,未能做到动态公开和对办事过程的公开。

(二)整改措施及2014年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把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2、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从静态的公开转向动态的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透明度。

3、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实际内容,将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花炮行业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和花炮行业的需求。

4、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大事项的公开要通过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制度,做好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