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鞭炮烟花管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浏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汪东联系(地址:行政中心附1栋3232,邮编:410300,电话:0731—83611791,电子邮箱:16183587@qq.com)。
一、概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精神,2010年我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科室、专干。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在我局职能和日常工作范围之内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归类,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三是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建立了科室报送,主管领导签字,专干发布的公开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情况
本年度共公开信息1000多条,其中工作信息120条,公文法规24条,行业信息900多条。重点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其中浏阳日报公开55条,浏阳电视台19条,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0多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公开了我局领导信息、科室职能等信息。
2.法规公文。公开了一批与烟花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4.工作动态。公开了局日常工作信息。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上公开。2010年,我局在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按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多条,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了1000多条各类信息。
2、传统渠道公开。2010年,我局通过《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等向公众发布和宣传的政府信息7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共接受市民咨询1300多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56人次,电话咨询900多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0731-83611791,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0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干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为1万元,印制宣传资料费用为0.3万元,在各大报纸、网站发布公开的费用为0.7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信息查询收费)
2010年度本局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整改措施及2011年工作
1、完善本单位网站建设,力争将之建设成为浏阳花炮产业政府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
2、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实际内容,将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花炮行业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和花炮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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