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柏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加镇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市直驻镇有关单位:
现将《柏加镇2022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柏加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柏加镇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办发〔2016〕10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浏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柏加镇2021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入读条件
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弟: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学区范围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
集镇经商人员随迁子女: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法定监护人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入学生源排序
各公办小学由街道教育发展中心根据辖区生源、学位等实际情况划定招生区域,经镇政府审定批准,并予以公示后,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招生区域户籍和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办妥,以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产权信息证明或商品房备案合同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驻镇单位只限在编在岗职工子女):
适龄儿童本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等共同居住,经镇政府、各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集镇工作,经镇政府、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房产,经镇政府、各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此种情况只限房主子女,要排序时则先按年龄先后,再按购房先后排序入学顺序进行。未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其适龄儿童不得在此学区就读,可到其户籍地就读。
4.有户无房(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所在学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就业但无房产,经镇政府、各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5.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在学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经镇政府、各村配合学校入户调查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此种情况入学按先外县市再本市按距就读学校先远后近的顺序然后再按在学区务工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年级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小学一年级 |
8月22日 |
柏加小学 |
邓老师 |
13755074718 |
8月24日 |
渡头小学 |
陈老师 |
13786134456 | |
8月26日 |
泉塘小学 |
刘老师 |
18711095874 | |
初中七年级 |
8月30日 |
柏加中学 |
易老师 |
15116110628 |
各位家长按规定到学区所在地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缩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 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女:(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4)新生寸照一张;(5)房产证(如果是购房合同请只复印第一页和盖章的一页及购房发票;只有户口在本校学区范围内时,需提供父亲、母亲和新生三人在学区内无房证明)。
★ 进集镇务工人员子女(房产和户口都不在集镇):(1)身份证(父母双方);(2)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要提供);(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4)新生寸照一张;(5)父母劳动合同(私营业主提供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企业员工附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加盖公章);(6)房东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7)居住证明(持续合法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提供2021年9月起至今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应为公安机关签发)。
四、各学校招生范围
1.柏加小学:柏铃村(原铃泗袁家、立塘、刘家、后冲组除外),楠洲村,双源村新源片(原新源萝卜冲、甘冲、杨梅港组除外),仙湖村丰源片适龄儿童。
2.渡头小学:现渡头村,双源村荷元片,柏铃社区铃泗片袁家、立塘、刘家、后冲,双源村新源片萝卜冲、甘冲、杨梅港适龄儿童。
3.泉塘小学:仙湖村金谷片、连兴片适龄儿童。
4.柏加中学:招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即3所小学毕业并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非3所小学的毕业生须符合入读条件方可到中学就读。
按此招生范围,凡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子女必须依据划定的学区入学就读。
五、报名地点:各片区所在的小学、中学
六、补充说明
1.录取结果公布:8月24日上午8点前,柏加完小公布录取结果,8月26日上午8点前,渡头完小公布录取结果,各校对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预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也将公布于各学校门口。已录取的新生,请家长于8月28日上午带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2.2022年秋季一年级柏加完小拟招3个班,150名新生;渡头完小拟招1个班,45名新生;泉塘完小拟招1个班,45名新生(根据上级招生政策,秋季开学班额必须达到如下要求:小学和初中一至三年级班额,除城区和少数人口密集的乡镇学校经批准按50人和55人控制外,其余学校严格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内)。
3.柏加初级中学初一新生拟招4个班,200名新生。
4.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须回原籍就读。现1-9年级在柏加辖区内学校就读的但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维持现状,如家长有要求可转出,但不接收不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
5.须审核的新生必须经所在片区入读学校、初级中学、镇人民政府审核方可入学。
附件:柏加镇辖区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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