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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淳口镇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的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12-09 来源:淳口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殊群体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30 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特殊群体“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改协调函〔2022〕3 号)和浏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浏阳市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更好服务我镇特殊群体。

二、主要目标

更好服务办事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加速完善淳口镇政务服务体制,创新举措、提质提档服务水平实现变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最畅一公里”,成立“上门办”小分队,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服务,让特殊群体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特殊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组织机构

成立淳口镇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农村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各村为成员单位。

四、服务对象

“上门办”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病患者和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七类特殊群体。

五、服务事项

1.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服务事项,请合理安排时间人员组织上门服务。

2.已下放到村办理的事项,由各村负责组织上门服务。

3.其他上门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六、服务点

在政务中心一楼设立特殊群体服务点,统筹负责全镇“上门办”服务,“上门办”服务专线(0731-83346580),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结合本村“上门办”事项,合理安排人员进行受理。

七、服务时间

接到申请后,受理人应当及时与申请人、事项承办部门沟通,并在每周二组织集中上门服务。

八、服务流程

1. 申请:有需求的申请人可拨打“上门办”服务专线进行申请,也可委托他人在政务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现场进行申请。电话申请由服务点受理人负责记录填写登记表,现场申请由服务点受理人指导申请人填写登记表。

2.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受理人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与事项承办部门沟通,并将事项受理结果告知申请人。符合“上门办”服务的事项,由受理人将登记表填写完善; 不符合“上门办”服务的事项,由业务部门对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申请人到窗口或者部门进行办理。

九、工作要求

1. 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并协调、组织各部门进行“上门办”服务,政务服务中心、村特殊群体服务窗口,要对“上门办”服务做好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上门办”小分队工作安排,准时参加,确保政务服务“上门办”真正落到实处。

2. 参加“上门办”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向申请人一次性办理所有申请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收费的事项外,不得再向申请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 各部门、各村加强宣传报道,提高政策知晓率。各部门、各村“上门办”服务中好的做法应及时反馈,加以宣传。


相关文档:
  • 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成立淳口镇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成立淳口镇政务服务“上门办”小分队的工作实施方案》音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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