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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浒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达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2021年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事业单位及干部派驻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3-16 来源:达浒镇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因人事及分工调整,现对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和2021年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事业单位及干部派驻进行调整(具体联系派驻情况见附件),请各相关责任单位、相关人员按照“指导、服务、监管”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三个必须”工作职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持续稳定。

二、派驻人员安全监管

派驻人员每月到所派驻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不少于1次,并根据镇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特殊时段进行专项检查行动。

三、派驻人员安全监管职责和内容

(一)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到期、被暂扣或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在组织进行生产的行为。

(二)检查主要负责人一个月内(自本次检查日起前一个月时间内,下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是否填写检查记录本。

(三)检查企业所有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一个月内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是否填写记录,是否按规定及时汇报及签字。

(四)检查企业一个月内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做到了全员培训以及记录培训内容。

(五)检查企业视频监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人防、物防、技防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值守,是否填写值守记录。

(六)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情况,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时记录,是否及时、如实通报整改处理情况。

(七)检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对职能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内容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记录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八)检查门卫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对车辆、人员如实进行登记。

(九)对前一次安全监管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复查,是否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十)每次检查时,应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展开座谈进行情况反馈和交流。

四、检查情况的处置

(一)派驻人员应如实记录每次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派驻人员应在每次检查后的3日内将检查情况记录表分别交本辖区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汇总。

(三)派驻人员可以建议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企事业单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各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应对派驻人员检查情况记录进行分析统计,对须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二)认真遵守纪律。

(三)严肃考核问责。

达浒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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