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浒镇2025年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达浒镇2025年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浒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达浒镇2025年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2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3号)和《浏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工作的通知》(浏民发〔2025〕1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障我镇2025年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以下简称低保、特困、低边对象)年审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低边对象认定的条件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努力构建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责权明确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5年达浒镇低保、特困和低边对象年审工作专班,负责低保、特困和低边对象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保障、督促检查和审核把关等工作。
组 长:张 征
副组长:宋文彰 任晶莹
成 员:周晓辉 黄 俊 周丰铝 李 帅 黎善舟
周 鹏 胡宜博 汤文翰 肖 洒 杨建军
陈小军 罗 元 王允其 朱 衡 路 平
汤代其 李国平 卢俊红 孔劲松 王玉林
汤阳利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民生事务办公室),由李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低保、特困和低边对象年审工作的方案制定、评估标准确定、业务培训、工作落实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三、年审范围
全镇所有在册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
四、时间安排
2025年5月—9月。
五、年审程序
年审工作分八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5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成立2025年低保、特困和低边对象年审工作专班并制定年审实施方案;调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小组,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保持与浏阳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工作细则之间的衔接;组织各村书记、民政专干召开我镇居民低保、特困年审动员培训会议。
(二)信息核对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对辖区内所有在册对象家庭成员及其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出具核对报告。
(三)入户调查阶段(202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由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村对所有在册对象逐户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其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并由户主代表签署《个人诚信声明》。
对未纳入救助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人口、重病、重残等困难人群,全面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数据比对等,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对分散供养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纳入救助的,坚决予以清退。
(四)民主评议阶段(2025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各村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对民主评议结果争议较大的,由专班办公室重新调查核实。
(五)审核确认阶段(2025年8月1日至8月15日)
1.低保对象
专班办公室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救助对象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低保待遇及金额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各村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家庭人口数、拟保障人口和拟保障金额在对象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应重新组织调查或者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好一户一档分类复核审批表并盖章。对需变更(停发)保障金的家庭,应当及时为低保家庭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手续,将审核确认结果和变更(停发)保障金的理由书面告知低保人员。
2.特困对象
专班办公室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救助对象是否继续符合享受特困供养待遇及享受金额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村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拟保障人口和拟保障金额在对象所属村的村务公开栏或供养服务机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好一户一档资料《审核审批登记表》中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或者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最后将审核确认后所有特困对象的一户一档资料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审批盖章。对决定终止救助供养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当事人和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
3.低保边缘家庭
专班办公室根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情况,对救助对象是否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组织各村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结果、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数量、初审意见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对象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或者民主评议,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最后将审核确认后所有低保边缘家庭的一户一档资料报市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审批盖章。对决定终止救助的,将终止理由书面告知低边家庭人员,并填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年度内动态调整审批表》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审批盖章。
(六)确认公示阶段(2025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经审批确认后的低保、特困、低边对象由专班办公室在对象所属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加盖乡镇公章,公示内容应包括对象姓名、保障人数、保障金额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七)系统录入阶段(2025年9月1日至9月15日)
公示期满后,专班办公室在长沙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系统中,对年审变更(停发)的家庭、对象进行复查变更操作。
(八)资料归档阶段(202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完成年审工作后,由专班办公室组织各村收集整理年审工作资料,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留存。低保、特困、低边档案要按一户一档要求全面整理归档,并统一保存到专用档案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年审工作专班将做好年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市民政局将会组织人员对年审结果开展抽查,抽查结果直接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参加年审的镇村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册低保、特困、低边对象进行全面细致复核。同时,要明确年审工作重点,强化年审工作措施,以确保年审工作有序进行。
2.严格落实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低边保障,及时根据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按程序为保障对象办理变更(停发),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保障金计算评估严格按政策进行相应上浮、扣减,全面落实救助家庭就业帮扶渐退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做好经办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公职人员与救助对象有近亲属关系的登记备案。
3.完善工作资料。及时将低保、特困清退人员在《近两年退出低保或申请低保(含口头申请)未获批准对象台账》《近两年退出特困或申请特困(含口头申请)未获批准对象台账》上进行登记。对清退对象中符合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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