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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瑶镇2021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3-25 来源:大瑶镇 字体大小:


瑶政发〔202132

大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瑶镇2021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镇殡葬改革成果,营造丧葬改革良好氛围,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现将《大瑶镇2021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瑶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大瑶镇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民政部、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及民政部、文明办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决定于3月22日至4月22日集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殡葬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以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体制,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健全惠民殡葬措施,巩固殡葬移风易俗成果,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宣传主题

2021年我镇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提倡文明祭祀、推行绿色殡葬、改革丧葬陋习。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文件。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长文明办发〔2018〕7号)《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长政发〔2019〕2号)和《浏阳市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浏殡改组发〔2018〕3号)等政策法规,以简单生动的表现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火化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文明丧葬风俗习惯,推动形成生态、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

(二)宣传殡葬服务惠民政策。宣传《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17〕26号)和入葬农村公益性墓地的优惠政策;宣传农村公益性墓地的服务务内容、服务务价格、惠民服务,打通信息壁垒,促进信息对称,让人民群众都能充分知晓殡葬领域的各项惠民便民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自发性和主动性。

(三)宣传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绿色生态方式安葬和处理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严禁散埋乱葬、硬化墓葬、垒筑坟头。

(四)宣传文明丧葬祭祀方式。结合“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宣传厚养薄葬、节俭治丧、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祭祀、写心灵家书、立逝者传记等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传统实物祭扫提升到对逝者先辈优秀精神文化的传承上来,要批判大操大办、虚荣排场、人情攀比、封建迷信、违规搭棚治丧、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落后习俗。各村(社区)要组织红白理事会大力宣传丧事简办,拟定人情礼金上限,规定白事酒席上限,继续引导人民群众将有限资源更好地用于改善现实生活和培养教育子孙后代。

(五)宣传疫情期间清明祭扫相关事项。宣传今年清明祭扫的疫情防控的相关注意事项。积极引导市民取消实地祭扫或错峰出行祭扫。

四、宣传方式

2021年全镇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利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印发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等载体,围绕主题,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殡葬惠民政策、丧俗改革倡议、清明祭祀倡议。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在便民服务窗口,要通过字幕等方式,开展“文明祭祀”“禁燃限放”“鲜花祭祀”“网络祭祀”“厚养薄葬”“节俭求实”“错峰祭扫”等主题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各村(社区)要发挥“红白事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培育更多体现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治丧新模式新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抓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各方力量,确保各方协调联动,形成宣传合力。

(二)贴近群众,务求实效。要坚持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紧紧抓住清明节期间全社会关注殡葬事务的有利时机,利用各种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参与整治丧葬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三)加强监督,总结经验。在宣传月期间,镇民政办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4月22日前,各村(社区)要向镇民政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情况、汇报情况将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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