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瑶镇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瑶政发〔2023〕38号
大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瑶镇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大瑶镇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瑶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大瑶镇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化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农田残膜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长沙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长发改环〔2023〕20 号)、《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长沙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5个文件的通知》(长农函〔2023〕16号)《浏阳市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方案》浏农办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瑶镇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统筹调度和有序推进。
组 长:叶绍秋
副组长:刘雨成杨志 喻晏平
成 员: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
三、回收处置模式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责任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农膜回收。
(二)全镇15个村(社区)级垃圾回收站负责对保洁员、农户和涉农农膜使用企业回收的农膜应收尽收,并完善回收登记统计台账。
(三)村级回收站回收的农膜可定期(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视回收量)转运到镇级垃圾回收中心。
(四)市垃圾回收总站(万容公司)按照要求无偿对镇级回收的农膜进行转运,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农膜回收台账管理。进一步夯实2022年农膜回收台账数据质量。一是排查“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镇、村农膜回收数据填报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公章盖印、相关经办人与负责人签字、填报日期、台账保存期限(2年)等情况;二是排查2022年农膜回收有关表格填报情况,重点排查农膜回收相关数据汇总表、农膜入户调查表和规模以上农膜使用者的信息表填报情况;三是排查农膜回收台账质量,按照不同种类地膜和覆膜比率对地膜使用成本的测算表(详见附件2)仔细排查农膜回收台账存在的逻辑关系不准确(地膜使用量、覆膜面积),多级表格填报人字迹一致等问题;四是主动对接统计部门,杜绝数据“两张皮”情况,确保农膜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二)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加强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回收网点村(社区)全覆盖。编制回收网点联络表由镇统一制作,村(社区)发放至辖区全体农膜使用者。
(三)开展残膜清理专项整治。4月17日—6月22日开展农田残膜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 ( 4月17日—5月2日),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农膜回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引导农民、种植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蔬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自觉主动回收废旧农膜,签订农膜回收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3),对用膜量大的使用者开展农膜回收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阶段(5月2日—22日),做好定点堆放。将不能再利用的农膜及时送到垃圾回收站;有利用价值的农膜堆放到指定堆放点,相关场所均设置好标识牌,标注监管服务单位和附近回收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阶段(5月22日—7月22日),开展巡查执法。组织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检查田间残膜回收情况,道路两侧、水渠、田埂等地随意堆放和丢弃残膜,以及深翻掩埋、焚烧残膜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示警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整改要求及时回收农膜的使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镇农业农村办牵头成立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专项小组,明确工作目标、措施、督促考核办法等,抓好工作落实。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村(社区)做好行业领域内的农膜回收处理工作。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等各种宣传途径宣讲农业清洁生产知识,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农田废旧农膜残留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危害,以及废旧农膜回收的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绩效考核。镇巡查组在春秋两季农膜使用和回收高峰期组织开展实地指导,发现野外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的,第一时间锁定证据,及时通报,并将各村(社区)农膜回收与利用工作依据考核办法(见附件1)纳入2023年蓝天保卫战绩效考核。以农资农膜经营门店、涉农企业及合作组织、各级垃圾回收站点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对不符合我省质量标准要求的农膜产品采取高压打击态势,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不得入市、不得进田,坚决杜绝域内超薄农膜、劣质农膜的生产、流通及使用。各村(社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辖区内开展全天候巡查,确保巡查到位、不留死角。
(三)抢抓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效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受益、谁治理”原则,紧紧抓住春秋季集中揭膜、收膜关键时期,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消除所辖区域废旧农膜残留。全市收集的烤烟膜由第三方公司统一送至颗粒塑料生产企业;部分地膜和棚膜除二次利用外送至废品收购站;碎膜以及农药包装物由万容公司集中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镇形成从农膜使用登记统计到回收转运再到利用处置的良性闭环管理模式。
附件:
1. 大瑶镇2023年农膜回收与利用考核办法
2. 不同种类地膜和覆膜比率对地膜使用成本的测算表
3. 农膜回收责任承诺书
附件1
大瑶镇2023年农膜回收与利用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5个村(社区)
二、考核时间
2023年全年
三、考核方式
(一)省、长沙市、浏阳市巡查;
(二)镇农业农村办农膜回收与利用巡查组月度、季度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
(三)群众信访举报并核实。
四、评分办法
主要考核禁止露天焚烧农膜、禁止违规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等工作指标。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按以下考核细则打分,进行综合统计排名。
季度考核:全镇排名后两名的村(社区)分别扣0.1分、0.05分,纳入农业农村办季度考核(季度考核不设加分项)。
年度考核:如果大瑶镇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年度在浏阳市排名一类(不设扣分项只设加分项),年度排名第一的村(社区)加0.15分,排名第二、第三的村(社区)加0.1分,排名第四、第五、第六的村(社区)加0.05分;如果大瑶镇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年度在浏阳市未排第一类(不设加分项只设扣分项),年度考核全镇排名后两名的村(社区)分别扣0.1分、0.05分,纳入镇农业农村办年度考核。
排名加分细则:
1.季度、年度在省、长沙市和浏阳市、大瑶镇四级巡查无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镇农业农村办现场巡查发现野外丢弃农膜30天内未回收)等情形的村(社区)加0.1分;
2. 季度、年度村(社区)每自查处罚一起加0.01分(被省、长沙市、浏阳市、大瑶镇本级督查或督办而处罚的不列入加分),自查处罚季度加分不超过0.2分,年度加分不超过0.5分(自查处罚每季度末统计汇总,不受理补报,加分自查处罚须有:违规处置农膜现场水印照片、现场处罚水印照片、财政所非税票据扫描件);
3.特色工作受到省(部)级、长沙市、浏阳市级表扬的村(社区)分别加0.2分、0.1分;
4.承办省、长沙市或浏阳市、大瑶镇本级农膜回收与利用现场观摩会的村(社区)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排名扣分细则:
1. 被省级通报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等情形的,每起扣0.2分;
2. 被长沙市级巡查发现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等情形的,每起扣0.1分;
3. 被浏阳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等情形的,每起扣0.05分;被镇农业农村办农膜回收利用巡查组发现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农膜堆集点未按照要求标示标牌、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巡查发现野外丢弃农膜30天内未回收)等情形并核实的,每起扣0.02分;被群众举报并核实露天焚烧农膜、填埋农膜、违规不回收利用农膜的,每起扣0.02分;
4. 各村(社区)季度、年度农膜回收利用率低于85%的扣0.5分(依据月度、季度报表)。
附件2
不同种类地膜和覆膜比率对地膜使用成本的测算表
附件 3
农膜回收责任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废旧农膜回收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回收农田残膜,减少白色污染,改善村容村貌,为子孙后代守住一方净土,本人(单位)在此承诺:
(一)不使用厚度为 0.01 毫米以下的非标膜。
(二)如实建立农膜使用台账,保证台账数据完整。
(三)及时回收废旧农膜,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不将废旧农膜丢弃在道路两侧、水渠、田埂等地。
(五)不将废旧农膜深翻掩埋和焚烧残膜。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
承诺人:
地 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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