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洞阳镇 > 规划计划

洞阳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3-04 来源:洞阳镇 字体大小:

2021年以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每年初的班子会议上,将法治建设纳入了洞阳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强调各分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抓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抓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二是推进本部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首先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其次是以各业务部门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多次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多次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法治建设工作及时传达贯彻,部署上级工作任务。

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镇的具体实际情况,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二是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建设。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洞阳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网络体系。镇党委、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工作给予大力的倾斜支持,从多方面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许多实际困难,使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三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对超越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镇工作。2021年以来,我镇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我镇本着“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整合资源,完善配套,创新举措,优化服务,不断推进我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重点对全镇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项纳入代理范围,把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等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优化审批事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公开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监管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生态文明法治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定期开展巡查、走访,了解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破坏生态责任事故是搭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完成了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9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建设,全镇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聘请了律师作为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各村同样聘请了高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四是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关全局的事项,一律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五是坚持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镇、村人民调委会建设。按照《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21年开始,我镇完成了1个镇级调委会和9个村级调委会的建设,确保所有确保全镇人民调委会达到"八有、六统一"建设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二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工作契机。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积极引导各村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三是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工作,及时对复议决定进行反馈,对复议诉讼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并及时整改。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当前热点理论思想的学习还存在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法律法规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

二是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目前镇一级的工作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涉及面广、事务繁杂,但镇级的管理职权有限,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权限薄弱,许多执法实施主体均为市级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镇一级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由于职权不配套,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

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待提高。执法人员老龄化且后备力量不足,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难以全面展开,在大型整治活动中力量明显薄弱,难以满足目前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执法人员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四是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主要表现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强,也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使有时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制宣教。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是推进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完善镇政府公众网和镇综合档案室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配套建设。

是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基层依法决策。

是加强文件管理。继续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关,未经规定程序和法制机构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施行,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公布,加强备案后的审查力度。

五是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来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配合市有关部门执法的执行政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全程监控执法过程,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准确。

七是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八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法治建设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普查、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面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洞阳镇委员会

                                                               洞阳镇人民政府

                                                                202234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