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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镇人行道实施交通限制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 2021-05-14 来源:洞阳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洞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加强集镇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街道整洁有序,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集镇人行道车辆停放等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集镇人行道上除经许可划定停车位区域外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停放,对违反规定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机动车辆(两轮摩托车除外),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锁定车轮,并处以罚款,人行道上将设置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区。

二、所有机动车辆分流停放公共停车场(南园停车场柳冲路停车场),车主自行妥善保管,政府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517日开始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理。

洞阳镇人民政府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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