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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洞阳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03-20 来源:洞阳镇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洞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政  委:王海

指挥长: 陈满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周毅  镇党委副书记

罗建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暨皓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胡学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常务)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蓓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勇  副镇长

    副镇长

    副镇长

唐振华  人大副主席

朱庆超  洞阳派出所所长

    长:李先庆  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员: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纪检办、财政所、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人武部、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洞阳镇教育发展中心、洞阳自然资源所、洞阳派出所、洞阳水库管理所、工业园供电所、北盛供电所、各村(社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由李先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曾令军、朱永奇、张尧任副主任,付少坤、邓滔为成员。

指挥部另设集镇防涝排渍工作办公室,由张尧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能职责

(一)洞阳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领导、组织全镇防汛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和浏阳市防指、市委、市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拟订全镇防汛政策、制度和规定等;组织制订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全镇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负责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统筹全镇水工程防洪调度,组织指挥抗洪抢险和群众转移,协调做好灾后处置相关工作;做好浏阳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洞阳镇防汛抗旱办公室

承办镇防指日常工作;负责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和日常调度;收集汇总并报告雨、水、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等情况,提出防汛救灾方案及建议;协调、督促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参与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检查、督促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制定和实施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全镇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汛预警预报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做好浏阳市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

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防汛抗灾工作,负责防汛紧急时期协调组织工作方案实施。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实时雨量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做好暴雨、内涝等防汛相关信息的发布及宣传报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暴雨预警、内涝等防汛相关信息。负责村(社区)广播“村村响”控制平台的运行管理,并监督、指导村(社区)广播“村村响”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引导,及时提供涉水舆情信息工作。负责及时上报防指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工作动态,对开展的防汛工作做好宣传报道。负责文化和旅游、广电行业防汛安全监督工作,牵头做好旅游景点防汛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广电系统开展防汛避险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避险意识。负责加强旅游景区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组织旅行社合理安排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非常情况下做好旅客安全转移工作,及时督促修复景区水毁旅游设施。协调做好汛期重大涉旅安全事件的应急事务处置工作。组织大型游乐场所开展防汛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向防办提供防汛抗灾相关信息。

基层党建办: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的奖励和表彰工作。

纪检办:负责工作督查。

财政所:协同做好申报、筹集防汛和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审核防汛资金分配方案,报政府领导批示后及时下拨,监督使用。协调组织金融、保险单位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经济发展与应急管理办: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长沙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有关防汛物资的调运;负责灾区所需有关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做好防汛排涝过程中的电力供应及电力抢修。负责汛期防办日常工作。负责本级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洪涝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负责协调各通信保障单位做好通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通信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及时向防办提供工信系统防汛抗灾相关信息。承担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洪涝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办党政办等多部门参与的洪涝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全应急救援力量,牵头做好全防汛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级长沙市下达和浏阳市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农业农村办、财政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督促监管范围内的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落实防汛预案和措施。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涉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洪涝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并参与处置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协调调度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维护防汛抢险期间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汛抗灾工作,紧急防汛期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

农业农村办:牵头做好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涝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工程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收集上报发布工程水情信息。组织编制全市三大主要河流和上型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汛抗旱期间上型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工程设施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水毁情况统计,并组织工程修复。组织全镇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防汛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向镇防办提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相关信息。负责集镇供水安全,保障供水能力,应急响应期间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及时提供供水、用水信息。负责组织做好林业系统防汛工作。按镇防指要求做好防汛木材储备和调拨工作。紧急防汛期间,需要取土占用林地、砍伐林木时,事后负责指导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补办相关手续负责农业洪涝灾害统计和检查工作,组织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及时向镇防办提供全镇农业受灾相关信息。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优先组织和征调交通运输工具,保障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协助实施道路管制;指导公路运营单位对公路运行情况实施监测、应急抢修及保障工作。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救灾运输道路畅通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牵头做好集镇职责范围内桥隧防汛工作。协助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护防汛抢险期间的社会秩序。紧急防汛期间,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给缺水地方群众抢送饮水。及时向防办提供全城区道路受损和抢险救援等相关信息。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做好因洪涝灾害而造成的符合生活困难救助条件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负责组织灾区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

人武部配合做好重大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组织镇应急民兵连参加抗洪抢险、营救人员、转移物资及执行有关重大决策实施的任务

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编制集镇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集镇排水管网等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防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和防汛安全;负责集镇防涝排渍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属排渍泵站调度。负责所属在建涉水工程防汛抢险,紧急防汛期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指导做好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前做好防汛抢险工具的储备等。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采取措施严防暴雨灾害。及时向防办提供全镇防涝排渍、深基坑安全度汛信息。

洞阳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学校防灾减灾常识教育工作和全教育系统防洪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非常时期教学单位的人员、财产安全转移措施。及时向防办提供教育系统防汛抗灾相关信息。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组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知识校园培训演练。

洞阳自然资源所: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工程征地手续,保障抢险用地。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牵头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并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切坡建房户及临坡建房户上户排查,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

洞阳派出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紧急防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和区域管制,及时向镇防办提供防汛接警信息、出动警力参与防汛救灾相关信息

洞阳水库管理所:严格执行上级防指批复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浏阳市防指调度命令,加强雨水情监测站点、水库洪水预报及调度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系统运行正常,按照规定及时报汛。按照批复的调度规程和抢险预案,组织开展演练,足额储备抢险物资器材。

工业园供电所、北盛供电所:按照分工负责所属供电区域范围内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及电力设施设备抢修,落实防汛抢险用电的调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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