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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10 来源:洞阳镇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洞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洞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结合实际,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洞阳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体系,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及时。

(三)紧盯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民生实事等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较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5条,通知公告2条,政策文件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人事信息类3条,财政信息类2条,重大民生信息197条,统计信息类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特别是村(社区)和驻镇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差距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不熟悉,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与有效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推进信息制作、审查、公开的规范化;二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三是加快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四是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洞阳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洞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731-83219001)。

                                


                                                 洞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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