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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官渡镇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 : 2024-10-18 来源:官渡镇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2024〕8号)文件要求,结合省、长沙市考核反馈情况及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中央、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为主线,结合各级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问题,切实找出差距、找准短板,做到举一反三、从严整改。严格落实帮扶政策,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根基。

三、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中央、省、长沙市考核反馈问题,梳理出我镇存在的9个具体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各村、相关部门要注重精细精准,全力推动问题排查整改落实见效。

(一)个别地方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够及时顺畅。有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学籍、户籍、就业、住房状况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但由于部门间数据共享更新不及时,导致省级数据比对反馈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另外,我镇还存在信贷逾期情况,其主要原因是信贷及逾期风险数据共享不畅通、预防措施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数据共享。充分发挥省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联动,明确专人负责,实现数据共享。二是强化数据清洗。各村、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各类数据,督促村级上门核实,推动“账实相符”。三是强化数据修正。各村、相关部门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基础数据,定期开展比对,及时修正问题数据,确保行业部门间数据“账账相符”。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各村。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村监测纳入不及时。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成效评估不到位;有的监测户家中有劳动力未就业且未发展产业,但在就业或产业帮扶上没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帮扶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业务培训,逐步提升村级专干业务能力。二是强化监测分析。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运用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加强数据管理,分步骤、分阶段、分群体有序开展监测调度。三是强化精准帮扶。重点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逐户分析,制定“一户一策”,实施精准帮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民生事务办要加强沟通对接,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监测户劳动力开展“311”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信息、1次职业指导),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交通补助等各项政策,帮助其实现就业。对弱半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但因特殊原因在家的监测户安排庭院经济项目、公益性岗位等,帮助其增加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事务办、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市级调查发现,部分调查对象反映未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不了解具体申报途径,也不熟悉具体帮扶政策。市级督查发现,部分村产业帮扶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庭院经济户不知晓产业帮扶政策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加强镇村两级专干、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联系)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干部熟悉政策。二是强化宣传效果。加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村广播、屋场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各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方面有待加强。是开发性帮扶力度不够,产业帮扶成效不明显。2023年度我镇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为1650元,仅占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8663元的8.8%,占比偏低。二是就业帮扶力度不够,务工技能培训不到位。我镇脱贫劳动力县内务工占比达68.9%,其中大部分因缺乏劳动技能,以零散务工为主,收入偏低且不稳定。三是收入和就业数据统计存在偏差。部分村在收入核算中均存在漏算、多算、错算的现象,收入核算不全不准不实,导致出现群众不认可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继续保持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通过“城乡对接·村社互进”行动,大力开展消费帮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进一步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力争2024年度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达10%以上。二是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摸清已外出务工、尚未外出务工、困难家庭毕业学生、有培训意愿的闲置劳动力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做实动态监测。将就业底数情况及时反馈人社部门,有针对性、侧重性开展就业攻坚行动。根据人员就业需求,分类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促进脱贫人口高质量就业。三是据实采集收入和就业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收入采集的相关要求,在家的必须入户采集,整户外出的采用电话或微信方式采集并备注说明。对务工信息,按照国家调整后的就业统计模块迅速组织培训,以新的统计口径对务工信息开展核实校准、修正完善,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责任单位:民生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饮水安全保障还不够到位。个别村饮水工程管理养护不到位,供水不正常,且水质浑浊,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排查整改。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立足“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的标准,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突出高标准水质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三年行动要求,筹集资金对水厂设施设备进行提质改造。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制度,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更换过滤砂等装置,确保水质达标。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产业帮扶还不够有力。帮扶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和效益有待提升。部分村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效果不明显,未充分发挥带动作用;部分村未结合当地实际铺排产业项目、培育重点产业,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晰,出现产业项目无法落地实施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实施的帮扶产业项目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排查项目上突出2021-2023年省级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排查内容上突出帮扶协议履行情况,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进行分类施策,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应享受利益不受损,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大联农带农力度,稳定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设施完善、链条延伸、融合发展,优化扶持方式,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三是充分挖掘乡村“六好”资源,打造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杜绝“只分红不带农,只管产不管销”等简单做法,把发展到户类高质量庭院经济作为产业帮扶重点。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资金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个别项目未按要求履行采购程序。项目库方面:有的项目存在入库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前期论证不充分、绩效目标未审核、公告公示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资产管护方面:有的帮扶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帮扶项目竣工验收后资产未及时确权;有的项目资产管护责任不到位,巡查台账登记项目与确权项目内容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范招标采购、项目监理、竣工验收、公告公示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帮扶项目,应组织项目前期调查,确保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凡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融合资金的帮扶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择优遴选。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的确权移交、运营维护、联农带农、转让处置等管理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各村。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八)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方面:有的驻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基本情况不够熟悉。结对帮扶方面:个别村结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力,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上门走访,解决实际问题还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日常培训。二是严格驻村管理。执行离岗请假报备制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党建办、纪检办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形及时进行通报。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指导驻村工作队着重做好基层党建、防返贫监测与帮扶、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五个方面工作,把重点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四是强化帮扶力度。督促结对帮扶干部和结对联系干部按要求开展上门走访,因户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对标对表落实帮扶政策,及时评估帮扶成效,帮助符合条件的监测户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责任单位:党建办、纪检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驻村工作队。

整改时限:10月底前、长期坚持。

(九)健康帮扶工作还不够到位。个别村专干在健康帮扶工作上存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政策宣传不够等问题,有的村存在少数脱贫人口购买医疗保险积极性不高、靠村级资金垫付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动态监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四类重点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签约服务管理,确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患者全部纳入救治范围。二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乡村级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落实。深入开展医保报销政策宣传活动,提升参保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严格执行镇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切实减轻患者住院垫资压力。强化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医保报销管理,确保行政村卫生室均能提供报销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就诊购药。

责任单位:中心医院、民生事务办、各村。

    整改时限:12月底前、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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