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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官渡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 : 2024-04-11 来源:官渡镇 字体大小:

各村:

现将《官渡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官渡镇委员会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官渡镇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长沙市、浏阳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粮食安全观,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安全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镇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8万亩,早稻种植6700亩以上,早稻集中育秧面积6700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目标1.6万吨以上(具体安排见附件)。各村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组,落实到种植大户,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官渡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初  陈慧娜

副组长:陈  佳(常务)  胡海英  戴明河  

曹剑章  谢  坚  陈达倩  蔺绍桃  

王  成  余  诺  曾海波

成  员:张紫龙  田  斌  周智锋  钟志明  黄  文

各联村干部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紫龙任办公室主任,姜贤义、钟秋生任专干,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举措

(一)切实保护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保护执法,严格查处违规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修建农村道路、非农建设等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均用于粮食生产。切实摸清耕地“非粮化”底数,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

(二)狠抓早稻生产。各村要将早稻生产任务落实到组和农户,建立早稻生产台账。做好春耕备耕,加强早稻生产所需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销衔接和余缺调剂,确保春耕期间农资保量、保质、稳价供应,切实做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技培训。落实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积极为小农户提供秧苗,新建和改建一批标准化集中育秧基地,有效遏制双季稻优势区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现象。

(三)防止耕地抛荒。持续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防止新增抛荒耕地。通过“村村响”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规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及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不得发放补贴;对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对农户外出务工或经商无力耕作的耕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流转至想种粮、会种粮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完善、不宜种植水稻的耕地,引导农户科学调整种植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防止因客观原因导致耕地抛荒。

(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管护,严控新增污染,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紧扣农时抓好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积极推广“六改”(即改善灌溉方式、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术、改进耕种措施、改变越冬状况、改选适宜品种)综合农艺措施,因地制宜选择镉低积累品种替代、“淹水法”、施用叶面阻控剂和土壤调理剂等技术模式,稳步提升农产品合格率。按照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要求,重点引导严格管控区种植旱杂粮作物,着力打造一批旱杂粮示范片区。

(五)培育新型主体。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导和引领作用,提高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比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动专业人做专业事。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区域性社会化服务中心,围绕粮食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积极发展代育、代耕、代插、代管、代防、代收、代烘、代储、代加工、代销售等全程式、菜单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发展。

(六)发挥农机优势。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着力引导农户改变传统种植模式,补齐水稻机械化种植短板,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以机插(抛)和烘干为重点,鼓励社会化服务主体引进高效插(抛)秧机、烘干机,积极为周边农户提供机械化插(抛)秧和烘干服务,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调查测报及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努力实现重大病虫害科学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突出绿色防控,建设1个以上化肥农药减量百亩示范区,落实植物检疫,确保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低于5%,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关键源头区和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100%。防范自然灾害,及时有效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科学应对“倒春寒”“寒露风”和水灾、旱灾等灾害性天气,引导农户优化栽培技术、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确保粮食全面丰收。

五、奖补政策

(一)严格兑现上级补贴

落实上级粮食补贴10条“硬措施”,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1.给予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5元/亩。

2.按照“谁种谁得”原则,给予种粮农户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

3.给予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双季稻补贴200元/亩,再生稻补贴120元/亩。

4.给予早稻集中育秧主体育秧补贴60元/亩。

5.给予早稻生产规模主体农资综合补贴60元/亩。

6.给予早稻机械化插(抛)秧作业补贴40元/亩。

7.给予2024年新购置插(抛)秧机且早稻作业面积达2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2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给予新购置烘干机(10吨)的新型经营主体1万元/台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8.双季稻千亩示范片、百亩示范片分别给予8万元、0.5万元的奖补资金。

9.严格管控区旱杂粮示范片集中连片达100亩以上的给予100元/亩的奖补资金,由实施主体统筹使用。

10.根据粮食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补,统筹安排上级奖励资金用于奖励相关先进村、先进种粮主体、先进个人。

(二)镇财政补贴

为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粮食生产及早稻种植任务,提高农户早稻种植积极性,对在2024年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大户,由镇财政统一购买种子、育秧基质,分别按2.5斤/亩、2包/亩的标准发放到户(按镇核实面积计算);对今年退出花卉苗木及果木种植并种植双季稻的大户进行一定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通过印发告农民朋友书、张贴标语、村村响广播、微信、村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遏制耕地抛荒等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二)镇纪检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不定期对各村粮食生产及早稻种植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交办发现问题。

(三)粮食生产及早稻种植工作将纳入镇对村级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没有及时完成粮食生产及早稻种植任务的村实行绩效考核扣分;对粮食生产及早稻种植成效明显的村实行绩效奖励加分并优先安排惠农项目与资金。

附:官渡镇2024年各村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官渡镇2024年各村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分解表

村  名 早稻种植任务

(亩) 粮食总产量

(吨) 集中育秧面积(亩)

观音塘 800 240

田  郊 500 150

兵  和 1000 300

新云山 1100 330 5800

竹  山 1200 360 500

南  岳 1000 300

竹  联 1100 330 400

合  计 6700 2010 6700

官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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