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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古港镇2023年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3-09-20 来源:古港镇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古港镇2023年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古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古港镇2023年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动物标识佩戴率、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动物检疫应检尽检;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免疫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鸽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对猪实施 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镇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湖南省是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区,全镇禁止对牛羊实施免疫,合力推动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散养动物采取秋冬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开展技术培训。在秋冬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组织动员和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内容为个人防护、疫苗申领与保管、免疫操作规范、副反应处置、免疫档案填写等内容。

(三)按期完成集中免疫。全镇秋冬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9月上旬启动,10月下旬完成,10月底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四)扎实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先打后补”工作要求,切实督导规模养殖场通过自行采购合法疫苗免疫或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及时在“牧运通”APP上录入疫苗采购与免疫等信息。不得再向规模养殖场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9月中下旬开展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免疫效果监测。11月初,省、市将开展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免疫效果专项抽查。

四、主要措施

(一)抓实疫情监测与风险排查。

一是疫情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切实加大重点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监测力度,以及对种畜禽场、规模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要场所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科学评估疫情风险。

二是风险排查。各村要继续执行网格化监管排查制度,对发生动物异常批量死亡和监测阳性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采样送检,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二)抓严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

一是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定点屠宰政策宣传、“私屠滥宰”行为排查等工作。

二是动物无害化处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等不法行为,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暂存冷冻设施设备,并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专人监管。

三是调运监管。不得从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调入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所有外地调入畜禽必须查验有效检疫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监督养殖场(户)按规定做好落地报备及隔离观察;跨省调入种(仔)猪必须办理“点对点”备案手续,跨省调运牛羊入浏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到指定通道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向市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检疫。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确保人员力量充足,提高检疫率,做到应检尽检。督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真实、准确填写检疫证明信息,完善检疫申报点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应当检疫而不检疫和违规出证、“隔山开证”、只开证不检疫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防疫监管。按照养殖场规模设立不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六是证章标志管理。严格票证管理制度,落实专票专人使用等措施,规范动物标识发放程序和要求。

(三)抓细重大动物疫病重点防控。

一是布鲁氏菌病。今年我镇监测到一起输入性牛羊布鲁氏菌病阳性情况,布鲁氏菌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要继续加强对种(乳)畜场、牛羊场、牛羊交易市场、贩运户的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对突发疫情、监测阳性、异常情况等要及时报告,按照 “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隐患。

二是非洲猪瘟。织密非洲猪瘟防控包村包场排查网、养殖场(户)自查网、异常情况监测网、清单管理责任网“四张网”,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加大养殖场、发猪台、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高风险环节排查监测力度,保证频次和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动防办〔2023〕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清洗消毒活动。把住“调运备案关、出栏检疫关、调入监控关、落地监管关”四道关卡,重点打击违规调运生猪、“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贩卖染疫或病死猪、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恶意传播病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前,欧美等地区发生大规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发现家禽批发交易(农贸)市场病原学阳性率偏高,个别养殖场免疫抗体不达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密监测排查,严格市场监管,确保免疫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掌握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以及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秋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经费物资保障

镇财政对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专项工作经费要予以充足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高质高效开展。

(三)加强免疫档案记录

免疫档案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和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信息。

(四)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对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秋冬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免疫信息录入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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