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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 : 2021-12-29 来源:葛家镇 字体大小:


葛政发〔202185

葛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

各村民委员会、各办(中心、队):

    现将《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葛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各地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及《关于印发浏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围绕当前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燃气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持重点突破,盯准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化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社发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全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燃料的中小学校及卫生院开展安全用气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未设置燃气安全员,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派出所:对个人非法运输、储存燃气等妨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对燃气行业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后果构成犯罪以及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打击;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燃气行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倒灌、非法销售液化气等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负责燃气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对道路运输燃气车辆的检查、管理和查处;负责对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财政:统筹安排燃气安全相关工作经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燃气经营企业使用燃气从事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燃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等资质证照,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重点排查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运输经营活动,查处违规运输燃气的行为。

市场监管:严格燃气气瓶充装、气瓶检验等特种设备使用的许可管理;监督气瓶检验机构开展燃气气瓶检验和报废处理;对燃气企业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与当地燃气气源不适配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经发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对全镇内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燃料的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用气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餐饮单位未设置燃气安全员,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加快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餐饮等行业单位拒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又不及时整改的进行处罚。

文化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全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燃料的酒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主体开展安全用气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未设置燃气安全员,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未定期检测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应急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执法单位:牵头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燃气安全日常监管。统筹布局辖区内燃气场站(所)周边待建构筑物,保障其与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间距;对辖区内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气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会同相关部门规范辖区内燃气站场、网点设置,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站点;对辖区内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气行为进行安全排查并会同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三、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2月)。镇安委会名义召开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组织对本辖区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非法经营燃气(含储存、运输)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楚本辖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三)整治攻坚(2022年3月至2022年10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整治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参与执法单位人员燃气公司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员分别由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经发办、社发办、文化站分别抽调1人,各村燃气安全专干组成,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并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全镇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浓厚宣传氛围。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及安全用气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运用微信群、“五个到户”、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学校等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主动排查安全隐患,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积极举报燃气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三)强化执法监督。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储存燃气妨害公共安全且情节较严重的,要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四)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内部考核问效,压实村责任,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扣分。

(五)做好信息报送。燃气安全领导小组要求分别于2022年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之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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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葛家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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