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葛家镇集镇卫生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商户、住户:
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乡村工作,进一步提升整洁、靓丽、优美的城镇人居环境,我镇2024年度以来,积极开展集镇管理、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等活动,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后的葛家集镇卫生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葛家镇集镇规划区内
二、收费内容及标准
环境卫生服务费:
1、居民住户每户每年100元;
2、经营门面按巷进行收取100元每巷,特殊情况从事餐饮、汽修(包括农机、摩托修理)、超市、洗车行业环卫费每巷增加100元;
3、集镇境内各单位具体额度详见附件。
三、收缴方法
卫生费由葛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收,专款专用,用于保证环境卫生治理费用开支。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集镇环境卫生,是我镇加强城市化建设和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为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单位、商户和住户养成缴纳集镇卫生费的自觉行为。
(二)经多次做工作,仍未按规定缴纳卫生费的单位、商户和住户,根据《湖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征收管理办法》,每日增收1%的滞纳金,并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望各单位、商户和住户认真执行交费规定,自觉缴纳费用,共同促进葛家镇环境卫生工作建设。
附件:葛家镇各单位交纳卫生费具体额度表
葛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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