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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高坪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4-04-01 来源:高坪镇 字体大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含外宣办)。主要负责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统筹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精准扶贫相关工作,以及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建设。 

2、基层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协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公共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农业农村办公室(含畜牧站、乡村振兴办、林长办)。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负责辖区水利建设规划;负责动物防疫及检疫、移民安置、河长制、烤烟生产指导等其他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含河长办、环保站)。主要负责市、县有关规划的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创建“两型”社会;负责贯彻执行精准扶贫方针、政策。 

6、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治安联防、应急管理、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群众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等工作;负责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7、纪检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财政所。主要负责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和村级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管理和财政监管、税收协管等工作;负责镇事业单位、村级财政资金的内部审计和“三资”代管等职责。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镇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秩序、食药监管、农业、水源保护、环保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政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1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伤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12、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辖区安全生产和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为辖区企业提供咨询、协助招商引资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主要承担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含市长信箱、12345)、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禁毒、司法、消防、国安等工作。 

14、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城建、国土、交通(路长制)、拆违控违等相关工作。 

15、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相关事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含外宣办)、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含畜牧站、乡村振兴办、林长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含河长办、环保站)、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等15个站办所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高坪镇部门本级(含党政办、党建办、纪检监察室、经济发展办(外宣办)、农业农村办公室(畜牧站、乡村振兴办、林业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河长办)、财政所、司法所、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高坪镇社会事务中心、高坪镇退役军人站、高坪镇政务服务中心、高坪镇重点项目办、高坪镇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06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7.9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长沙市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85.29万元,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及体制分成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06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2.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农林水支出500.7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5.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06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2.91万元,占54.2%;公共安全支出72.22万元,占2.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13万元,占21.42%;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占0.81%;城乡社区支出130万元,占4.24%;农林水支出500.72万元,占16.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占0.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531.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311.98万元,公用经费2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8.24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36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等方面;事业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等方面;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事务机构运行支出等方面;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等方面;拥军优属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和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和慰问等方面;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护等方面;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级正常运转等方面;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水库防汛,维修河坝、山火扑救等方面。支出较去年减少23.25万元,主要是压减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上升3.77%,主要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了4人,相应地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46.54万元,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议,参会人数200人左右;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参会人数250人左右;2024年党员冬春训培训,培训人数200左右;机关干部年度述职测评会议,参会人数130人左右;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数100人左右;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2024年党员积极分子培训,培训人数为30人,培训内容为学习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2024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培训人数为20人,训内容为党建理论知识;2024年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培训人数为150人,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2024年消防业务培训,培训人数为100人,培训内容为消防安全知识;拟举办黑山羊文化节、旅游文化节。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6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98万元,项目支出50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相关附件下载:高坪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高坪镇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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