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官桥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官桥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公正、合理、全覆盖,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浏阳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浏政发〔2017〕11号)及《官桥镇关于调整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制定。
二、编制说明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官桥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要求,本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办、社会事务办、党建办、党政综合办、教育发展中心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中心(简称编制单位)已编制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重点监管单位、一般监管单位、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等原则上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编制单位对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一般监管单位确实不能实现年内逐一监督检查的,要通过“双随机”的方式来抽查,且每月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批次、抽查监管单位的家数,每月确定好抽查单位后应做好记录,包括参与抽查人员名单,抽查企业的名单,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等情况。
三、检查、督查的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单位、检查时间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变动须在30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镇安委办备案,变动超过20%的还需报市安委办登记备案。
(二)进行年度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政府第287号令)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要突出以下八项内容:
1.相关证照和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2.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3.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5.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检测的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公开通报情况;
7.危险物品、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8.抽查生产车间、库房、设施等情况。
(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
四、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本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官桥中学等9个站办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编制人数2人,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在册人数80%的规定,实际行政执法人数2人。
1、总法定工作日共502日。
计算方法为: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251×2(人数)=502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47日。
计算方法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62日+实施行政许可30日+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0日+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5日+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5日+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0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0日+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5日= 62+30+20+25+15+20+75=247日。
3、非执法工作日共193日。
计算方法为:机关值班60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0日+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5日+参加党群活动30日,病假、事假7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1日=60+60+15+30+7+21= 193日。
经测算,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监督检查工作日共62日。
计算方法为: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51×2- 247- 193=62日。
4、2024年度监督检查企业共31家次。
计算方法为:全年监督检查企业家次=(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每1个工作日检查1家企业)=62÷2=31家次。
根据计算结果,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4年度共计划监督检查企业 31家次。
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共10家:(其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家、烟花爆竹零售门店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除去省、长沙、浏阳纳入监督检查1家(浏阳市万美烟花有限公司、浏阳市忆江南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剩余8家,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20家次,一般监管单位“双随机”抽查12批次,全年监督检查32家次。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见附件1-1、附表2-2)
(二)经发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经发办人员数:3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395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26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经发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3-395-226)÷2×1=66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工业贸易、食品安全等的综合监管,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 43 家,检查监管单位 42 家,全年“双随机”抽查 24 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经济发展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2-1、附件2-2)
(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计算方法: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自然资源办人员数:3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431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42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自然资源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3-431-242)÷2×1=40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建筑施工(含农村建筑施工)、污水处理厂、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等综合监管工作,其中对监管单位检查28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3)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治信访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计算方法: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数:6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768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576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综合执法大队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3-768-576)÷2×1=81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燃气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流动摊贩、车辆违停、店外经营、流动摊贩渣土车、洗车店等综合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全年对监管单位检查60次,全年“双随机”抽查21批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4-1、4-2)
(五)农业农村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农业农村办编制人数13人,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比例不低于在册人数80%的规定,实际行政执法人数11人。
计算方法: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农业农村办人员数:11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1788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779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农业农村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11-1788-779)÷2×1=97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水库、电站、畜牧养殖企业(户)、农资、农机安全、竹木加工和森林防火等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其中全年对监管单位检查57次;全年“双随机”抽查40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农业农村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5-1、5-2)
(六)社会事务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
计算方法: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社会事务办人员数:3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372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317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社会事务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3-372-317)÷2×1=32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辖区养老机构和社会团体、医疗等单位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排,2024年全年对监管单位检查12次,全年“双随机”抽查20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社会事务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6)
(七)党建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
计算方法: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单位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党建办人员数:2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100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358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党建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2-100-358)÷2×1=22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辖区内各民宗场所综合安全的监管工作,2024年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6次,全年“双随机”抽查6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官桥镇党建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7)
(八)党政综合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
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本单位人员数-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单位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党政办人员数:2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52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226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党政办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2-252-226)÷2×1=12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后勤保障场所等综合安全的监管工作,2024年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12家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党政综合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8)
(九)官桥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量计算
本部门全年检查企业52家次=(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0天×本单位人员数2人-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00天-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146天)÷2(以2人为一组开展监督检查)×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1家次。
2024年全年每人法定工作日:251天
教育发展中心人员数:2人
本单位人员其他执法工作日:252
本单位人员非执法工作日:146
每个工作日可检查企业家次:1家
教育发展中心全年检查企业家次=(251×2-252-146)÷2×1=52家次
2、年度监管执法安排说明
本部门根据责任清单负责辖区内各中、小学校等单位综合安全的监管工作,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0家,其中重点监管单位10家,全年对重点监管单位检查40家次,全年“双随机”抽查12批次。
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官桥教育发展中心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见附件9)
附件:
1.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经济发展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5.农业农村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6.社会事务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7.党建办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8.党政综合办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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