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官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印发〈“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浏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分工
镇农业农村办牵头,纪检办、财政所、政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民委员会对照职能职责共同参与、扎实推进。
二、整治对象和时间
整治对象: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其他单位。
整治时间:2024年3—12月。
三、重点内容
(一)整治村级财务监管不严问题。全面排查多头、私设村级资金账户;村集体财务收支记账不规范,集体资产、资金不纳入账内核算;未实行账目分类管理;新旧会计制度未及时衔接,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核算现金账、财产账、往来账不严,原始票据不全,串户记账、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坐收坐支;违背账务处理程序,不按时记账、结账、对账,会计凭证与账簿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等问题。重点整治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侵吞、挪用、截留、套取、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持续整改制度执行不严、违规报账开支、财务监管不力、账套核算错误等导致集体资金流失、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及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从源头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二)整治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整治低价发包、面积不实、期限过长、暗箱操作等造成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问题,查摆整治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明显违背合同法的问题合同。重点纠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长期发包、低价出租、未经民主程序、合同要素不全、权责不清、未签订书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和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搞暗箱操作、损公肥私,利用不规范合同违法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工程项目等行为。
(三)整治村级违规举债问题。全面排查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行为;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重点整治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债权债务不入账;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呆账处理;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垫交本应由农户自行承担费用等问题。排查是否完善村级债务管控制度,加强债务“出入口”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严控新增债务。是否健全债权债务审批程序,清理回收村级债权,开展债务定期监测,制定债务化解措施,以增效减债、节支控债、增收还债、变现偿债、帮扶消债、严防新债等“组合拳”方式,化解债务存量,遏制债务增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综合实力。
四、工作步骤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24年3月底完成)
各村根据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进度要求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17日前完成)
我镇成立了三资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余耀东
副组长:余培飞、宋力强、聂 提
成 员:唐 培、刘建雄、汤光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农村办内。由唐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村为主体,围绕六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将村财软件作为行政村和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软件,全面接受“互联网+监督”系统管理,逐村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填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线索统计表、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及工作报告,报送至镇农业农村办。
(三)全面核查阶段(2024年5月19日前完成)
对全镇7个涉农村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债权债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会计资料的完整、真实、规范、合法性,村经济合作社、村土地合作社、村集体全资企业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村集体对外投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及资产,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专项资金及所形成的资产管理,物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处置等,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其他需要重点审计事项等。
(四)整章建制阶段(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
针对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整改,将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镇纪检办;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各村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系统归纳梳理,深入研究剖析,强化跟踪督促,加强调度管理,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问题线索表和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将整治问题线索表及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镇农业农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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