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荷花街道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解读《荷花街道党员微服务、群众大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 2023-09-13 来源:荷花街道 字体大小: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党员村(居)民代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广大基层党员、村(居)民代表的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市村(社区)开展党员微服务、群众大满意活动的通知(浏组通2016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在荷花街道各村(社区)开展党员微服务、群众大满意

(二)主要内容

街道党员、村(居)民代表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联系走访及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和问题街道党工委赋于每名村(居民代表200元的微服务资金使用权全面激发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热情和活力。

(三)工作原则

1.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领导,由基层党建办公室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和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和流程。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

2. 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村(社区)组织确定申报群众身边急需实事、小事,认真、逐一核实党员、村(居)民代表参与情况,杜绝替代签字、套取资等现象。

3. 保障经费,严格考核。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把关,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实事项目购买原材料等必要开支,原则上用工应组织党员群众无偿服务,劳务工资不在其中列支,不得用于街道、村(社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其他项目,更不得用于发放补助慰问、组织外出学习等。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