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金刚镇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金刚镇公路“路长制”实施 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4-10-15 来源:金刚镇 字体大小: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实施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

一、编制目的

实镇、村管养责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红炮之乡、文旅小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乡村建设品质,提供更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编制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浏阳市公路“路长制”会议精神和《浏阳市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国道106刚段、省道326金刚段、县乡道路、各村道路和通往旅游景点(屋场)的线路(含景区、屋场内道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公路管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公路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各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任务目标和奖惩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广播、新闻媒体、微信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报道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实行村委会一把手负责制。各村负责人为本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要责任人,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和筹措配套资金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奖惩。镇政府制定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制度,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执行,考核以村为单位,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每月开展一次检查验收,每季度进行排名点评。对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由镇“路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约谈该村村主任,并将责令重新落实管理养护人员。

(五)加强群众监督。各村要将养护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各村要对每条村级主干道和旅游线路设立管理养护公示牌,公开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83890002),接受沿线群众监督。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好管辖路段的公路畅通工作,及时制止损坏公路路面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及时清除路面障碍物、路面抛洒物及临时占道堆积物;制止公路路边摆摊设点,引导临时经营户到建设好的售卖亭(长廊)集中销售,统一管理;做好占路停车、打谷晒粮等劝导(疏导)工作;积极协助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雨雪天气以及节假日的应急准备和交通疏导工作。

(二)协助做好管辖路段的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制止损坏、移动、拆除、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埋设(架设)管道(电缆)等行为;禁止占用公路用地,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和移动公路标志,擅自采石、取(倒)土、乱搭乱建、污染路面、填埋水沟、堆物放料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影响平安交通的行为。道路边坡塌(垮)方应及时清理整治或上报。

(三)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100米以上;公共设施如规范的公交站亭、售卖亭等应保持干净整洁;经批准的涉路施工工地严格按要求实施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粘带泥土上路行驶;禁止在护栏、绿化或公共设施上晾晒等。

(四)保持公路路面、路肩干净整洁;保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等公路附属设施规范、整洁、醒目;适时进行路面洒水降尘、隔离栏、钢护栏清洗、高草割除、水沟清理等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剥皮、焚烧,不得占用路肩种植作物。桥梁刷漆、行道树刷白、绿植修剪等工作,每年不少于1次;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进行喷药除虫,每年不少于1次。


相关文档:
  • 关于印发《金刚镇公路“路长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