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刚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刚镇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金刚镇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我镇旱灾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旱灾损失及抗旱效益计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旱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3.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5.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6.抗旱工作实行各企事业单位、村主要干部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政府抗旱组织机构
镇政府设立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全镇的抗旱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1.镇抗旱领导小组
总指挥长:罗 武
副指挥长:邹 智
成 员:唐 亮 陈 军 黄 雷 汪 迪 雷 明 李 强 陈 刚 汤 磊 钟文广
各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由唐亮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建立全镇抗旱工作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全镇抗旱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全镇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及灾后处置。
(3)负责组织抗旱物资、抽水设备和制订全镇调水方案。
(4)承担上级抗旱指挥部交办的抗旱应急任务。
3.镇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抗旱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宣传报道,负责相关纪律、制度的督查和考核。
财政所:负责对全镇抗旱工作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确保抗旱工作的顺利推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处理全镇范围内的用水、调水矛盾纠纷的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供电所:负责协调抗旱用电。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收集、统计评估干旱情况,负责灾民的救济工作;负责组织抗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派出所:负责抗旱救灾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畅通。
农业农村办:负责制定抗御干旱的农业措施,并指导实施农作物的改种、补种工作;负责抗旱机具的调配。负责全镇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蓄水保水,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管理。
卫生院:负责防暑、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电信公司:确保全镇通讯畅通,优先保障抗旱救灾的通信需要。
4.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旱情监测和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收集、整理旱情和灾情信息,供领导决策;负责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负责分配抗旱经费并监督其使用管理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抗旱行动、协调等。
5.各村抗旱领导小组
各村设立抗旱领导小组,书记和副书记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他支村两委为成员,在镇抗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抗旱工作。
6.抗旱工作责任制
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
1.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毗河来水的监测。
3.干旱期间,各村、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旱情。
(二)预防预警机制
1.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工程准备:大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对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渠道工程、管网工程等进行整治建设,保障工程正常供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2.旱情预警机制
农业干旱
农业干旱划分为4级: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特大干旱(Ⅰ级)。以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为主要指标,作物生长期连续干旱天数和旱期降水量为参考,确定干旱等级。
城镇干旱
城镇干旱划分为三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严重干旱(Ⅰ级)。城镇干旱等级划分指标,根据城镇取水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标准:城镇生态缺水采用缺水率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水源主要为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用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值之差作为划分指标,当城镇主要采用地下水供水时,采用城镇人口用水困难率作为划分指标。
干旱等级评估
局部干旱:某一类型的干旱面积占一个镇境内耕地面积的35%以上,即为局部干旱。
全镇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镇占全镇数的20%以上,即为全镇旱。
③预警支持系统
干旱风险图
镇抗旱领导小组应组织技术人员绘制全镇的农业和城市干旱风险图,并以城市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预警级别
镇领导小组要在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正确判断干旱发生等级,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分为4组,即Ⅳ级干旱预警、Ⅲ干旱预警、Ⅱ干旱预警、Ⅰ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四、应急响应
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旱情旱灾变化程度,采取相应的抗旱对策,确保我镇抗旱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信息报送及处理
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各村、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辖区旱情、灾情信息,及时提出旱灾程度及抗旱措施。
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信息由镇抗旱领导小组审核,并按规定发布。
抗旱救灾的新闻发布和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救灾的基础知识,各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二)指挥与调度
抗旱领导小组是抗旱的调度指挥机关。旱灾发生时,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预案组织抗旱减灾工作,及时处理抗旱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抗旱矛盾,协调抗旱纠纷,维持抗旱治安秩序。
(三)抗旱应急响应措施
1.水源措施
抗旱工作的重点是挖掘水资源和水源优化配置,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准备,挖掘水源要正确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不同时段,既要考虑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又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确保水工程安全。全镇所有能正常运行的水库、山塘,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最佳科学调度方案,变泄为蓄,合理多蓄,尽量少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非灌溉时期塘、库、埝、池、田的蓄水,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量。
2.农业措施
抗御干旱灾害必须要有相应的农业措施,改变农作物品种单一的格局,避免用水的高度集中,在半干旱地区要及时推广节水保水型的耕作技术,如旱地育秧、免耕栽插、半干旱式水稻栽培技术等。旱情严重时,改种旱作物。农业部门在安排土地利用作物种类、品种结构、耕作技术、栽培技术时,要以可能供给水量为出发点,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
3.分组抗旱应急措施
Ⅰ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全镇全面抗旱救灾,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限制、关停高耗水部门,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应对措施: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救灾工作通知,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抗旱指挥部。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深入灾区,调查受灾程度,全力以赴帮助群众抗旱救灾。要按照镇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
Ⅱ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镇村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镇村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
应对措施:召开会议,发出抗旱减灾紧急通知,全面安排抗旱减灾工作;派出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全镇各村抗旱工作;镇抗旱成员单位按照抗旱职责,检查指导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落实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抗旱经费。
Ⅲ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镇村抗旱统筹安排,全面主动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
应对措施:镇抗旱领导小组召开抗旱工作会,发出抗旱紧急通知,提出抗旱对策,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
Ⅳ级抗旱应急措施
工作方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镇村经济发展。
应对措施:农业农村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部署抗旱工作。
轻度旱情发生时,对渠道加强管理,做到有计划供水,旱片属水区要因地制宜,错峰用水。要加强水库、山塘等蓄水工程的管理,做到早提早引、蓄积水量,引导农民走发展节水高效、生态农业之路,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并积极推广旱作物农业新技术。
(四)安全防抗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镇抗旱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旱灾发生区域内的村要组织好医疗卫生站,加强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五)应急结束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镇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受旱区域的抗旱机构应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五、应急保障
镇政府应安排必需的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抗旱指挥机构要分级原则储备好必要的抗旱机具、维修配件、抽水设备等抗旱物资,对抗旱物资的管理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六、后期处置
(一)抗旱效果评价
全镇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在抗旱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级抗旱工作,对抗旱进行效果评价,积累经验,寻找不足,完善预案,并报镇抗旱领导小组。
特大、严重旱灾灾情解除后,受旱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害损失、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上级有关部门。
(二)抗旱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的村,在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对口帮扶救灾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根据受灾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应急设置的临时工程设施予以清除,加固恢复,对抗旱物资的消耗及时予以补充。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抗旱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抗旱预案自镇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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