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溪镇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蕉政发〔2021〕42号
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村、市直驻镇各单位、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调整,请各联厂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到生产企业,加强安全检查与督查,排查隐患,确保全镇企业生产安全。
一、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干部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所属企业非法生产的排查、上报工作。
2.负责辖区内企业周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3.协助安监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附件:蕉溪镇2021年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安排表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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