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溪镇关于罗贤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蕉发〔2023〕3号
中共蕉溪镇委员会
蕉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罗贤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市直驻镇、镇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罗贤柏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陆晞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专职团委副书记职务;
鲁双利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郭汉璧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钟源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徐持江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李晟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免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维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志刚同志任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风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免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结算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副站长,免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滔同志任纪检办公室主任;
杨志强同志任财政所所长,免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退役军人服务专职副站长职务;
何铁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程勇同志任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兼专职团委副书记;
李绍颖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妇联副主席;
黎启明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舟同志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斌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孙伯平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兼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肖中健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朱习文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兼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胡汉章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刘浪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卜波萝同志任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真同志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熊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工会副主席职务;
张海波同志任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萧子杨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兼工会副主席;
任盛艳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免去其妇联副主席职务;
张国同志任人民武装部副部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罗敢同志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谢玲同志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寻晓同志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灿同志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蕉溪镇委员会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