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蕉溪镇2022年遏制耕地抛荒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现将《蕉溪镇2022年遏制耕地抛荒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蕉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蕉溪镇2022年遏制耕地抛荒暨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耕地地力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良性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浏政办函〔2015〕9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引导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鼓励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二、补贴标准
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05元/年/亩;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175元/年/亩;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70元/年/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以各村为单位,2022年较2021年核减发放的结余资金,下拨至各村统筹用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地力提升。
三、补贴发放
在补贴兑付上,严格按照“组织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审核公示上报→市级部门审核→发放”的程序开展补贴兑付工作。以2021年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和双季稻播种面积核定为拨付依据,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系统直接将补贴发放到农户。
四、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补贴面积的核定
核定内容为2021年全市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和双季稻种植面积,将作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
1.农户申报。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填报《组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到户明细表》(附件1)。
2.组核实。各村民小组要对农户签字确认的申报资料《组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汇总表》(附件2)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和汇总。并在组内公示,留存公示影像。
3.村审核。各村(社区)收集各组的情况表、公示影像并核实,填报《村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在村内公示,留存公示影像。于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和公示图片一并上报至农业农村办(219室)。
4.乡镇确认。农业农村办负责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审查、汇总和确认。审查的重点是补贴面积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数据的逻辑性。
(二)补贴对象人员信息核实
对所有补贴对象的姓名、惠农补贴“一卡通”卡号、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进行核准,四种信息必须同一对象登记注册。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村干部、落实到人,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要广泛开展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使广大农户了解和掌握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3.加强沟通配合
各村严格按文件规定抓好落实,为提高数据质量,请各村提供到组农户惠农补贴“一卡通”基础信息,包括村组、农户姓名、“一卡通”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
4.组织集中行动
镇政府决定在3月7、8、9、10、11日五天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行动,派出所有站办所干部协助各村对已抛荒的耕地进行现场核查,(人员安排见附表6),请各村组织做好集中行动方案分好组确保每一个行政小组3个人参与核查、对抛荒一年以上农田、挖农田成池塘、已征收农田利用水印相机按要求到现场取好佐证(见附5:浏阳市蕉溪镇耕地抛荒核查表)做到应报尽报,各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表格的填写,按要求进行汇总并按申报流程进行公示上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于3月15日前交至农业农村办(207室)(详见附件4和5)。联系人:萧子杨(电话:6827)
5.严肃发放要求
(1)政策落实方面
各村要加强基础信息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向镇政府提供发放数据信息,确保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政策、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等进行学习和研读,避免因理解不到位造成的违规。各村要高度重视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杜绝补贴应发未发、发放不及时、发放随意性、错误发放等侵害农民利益问题。不得将补贴资金归集发放至指定“一卡通”账号后取出,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进行二次分配。
(2)违规申报方面
对下列情况一律不予申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①.已抛荒耕地;
②.已征收耕地;
③.村、组公田耕地;
④.虚报种粮面积耕地。
如出现违规申报和发放,一律追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强化监督检查
镇农业农村办将联合镇纪检办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面积核定步骤、公示、审核,政策落实、违规申报、资料归档等情况。各村要建立定期核实机制,对各组上报数据采取事前现场抽查、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等辅助核查,落实补贴发放事前公示制度,强化补贴基础数据的审核和监管。
7.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
各村应及时对“一卡通”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进行动态更新,提高信息数据准确性。根据核实的情况,更新补贴发放基础信息,务必实行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整理归档。确保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兑付,确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联系人:萧子杨(农业农村办),联系电话:6827
附件:1.组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到户明细表
2.组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汇总表
3.村2021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汇总表
4.蕉溪镇村耕地抛荒汇总表
5.浏阳市蕉溪镇耕地抛荒核查表
6.核查人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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