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龙伏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龙伏镇支出型临时救助细则》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龙伏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龙伏镇支出型临时救助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龙伏镇2024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
2.龙伏镇支出型临时救助细则
龙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2024年龙伏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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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主题 |
2024年12月4日,召开我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小组会议,针对非稳定务工收入人群,制定了如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注:以下标准仅供收入计算参考,具体收入核算时请以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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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计算 评估 标准 |
一、工资性收入(元/月/人): 1、装卸工人:1900-2800 2、的士代班司机、滴滴、代驾:3000以上 3、摩的:1900-2000 4、快递员、跑腿员:3000以上 5、幼师、保育员:2000-2500 6、培训行业从业人员:3000以上 7、美容院推拿、按摩、技工:2800以上 8、网吧、歌厅、茶楼等行业服务员:2000-2200 9、超市工作人员:2000-3000 10、餐饮服务人员:2000-2500 11、厨师:2600-3500 12、保姆:2000-2500 13、保洁员:1900-2200 14、汽车修理工:2800-3000 15、汽车美容普工、技工:2300-3000以上 16、驾校教练:3000以上 17、花炮行业工作人员:1900-2500 18、扶手厂普工:2200-3000 19、扶手厂技工、管理人员:3000以上 20、食品厂工人:2000-2800 21、口罩厂工人:2000-2800 22、建筑工地、小工、打工:2200-3000 23、水电维修工:2200-3000 24、保安:2000-2500 25、烤烟种植:2000 26、自种自卖蔬菜:1900-2000 27、盲人算命:1900-2200 28、其它行业临聘人员:2000-2500 29、长沙市、省外务工:3000-3500以上 30、18岁以下学徒或技术学习培训人员,在一年期限内,其收入按当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50%计算。 31、重病、重残(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员:务工收入原则上按0计算,确有务工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30%计算。 32、三、四级残疾(除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和60岁以上、18岁以下人员:务工性收入原则上按照其实际收入(或行业收入评估标准)的50%计算,有实际困难的,根据其就业能力或务工实际情况计算。 33、离、退休人员工资按实发计算。 34、其他行业工资收入参照《长沙市(务工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标准》计算。
二、经营性收入(元/月/人): 1、自养自卖牲畜纯利润:牛:按3000-6000元/只/年;羊:按500-800元/只/年;鸡、鸭:十只以上按20-40元/只/年。 2、农村小理发店:2000 3、农村小商店:1900—2500 4、小型摩托修配店:2500-3000 5、小型自行车修理店:1900-2500 6、汽车修理:3000以上 7、废品店:1900-2400 8、流动摊点:1900-2200 9、麻将馆(2台及以下):按每台每月850元计算;(3台及以上):按每台每月不低于1000元计算
三、财产性收入(元/月): 房屋等财产出租(借)、流转:据实计算
四、赡养费计算: 1、以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为基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可不计算该子女的赡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部分,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赡养人的平均值计算赡养费。 2、子女家庭收入难以核定的,按100-1000元/人/月计算其对父、母的赡养费(子女系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或重病、重残且无收入、资产的,可不计算赡养费): (1)100-200元/人/月:子女家庭情况普通(无小车、商品房); (2)300元/人/月:子女家庭情况较好(含有1辆10万元以内小车或1套9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 (3)400元/人/月:子女家庭情况良好(有1辆10-15万元小车、1套90-100平方米商品房、2辆8万元以内小车、1辆10万元以内小车+1套9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 (4)500元/人/月:子女家庭情况较优越(有1辆15-20万元小车、1套100-110平方米商品房、有2辆10万元以内小车、1辆15万元以内小车+1套10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 (5)600元/人/月:子女家庭情况优越(有1辆20-30万元小车、1套110-140平方米商品房、有2辆15万元以内小车、1辆20万元以内小车+1套14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 (6)1000元/人/月:子女家庭有1辆30万元以上或2辆15万元以上小车、1套140平方米及以上或2套商品房、1辆20-30万元小车+1套140平方米以内商品房、1套及以上别墅、经商等生活水平明显优于当地居民的。 以上商品房以浏阳市范围内为主,如商品房在房价高于浏阳市的城市,可酌情上浮档次。 3、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费计算以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为基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保障2倍的,可不计算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费;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2倍的部分,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平均值计算赡养费。(父母已亡故或父亲亡故母亲改嫁,小孩随老人生活长大情况下,计算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费)
五、抚养费计算: 1、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有子女抚养费规定的,按照规定计算;无子女抚养费规定或自身无经济能力、主动放弃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按每名子女不低于月低保标准的50%的计算。 2、如抚养方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或重病、重残且无收入、资产的,可不计算抚养费。 3、年满60周岁且无收入、资产的老年父母对成年重病、重残子女可不计算抚养费。 4、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特殊原因暂无法履行抚养义务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可不计算抚养费;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2倍低保标准的部分,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的平均值计算。
六、扶养费计算: 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之间扶养费按200-1000元/人/月计算(扶养义务人是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或重病、重残且无收入、资产的,可不计算扶养费)。
七、特殊家庭计算: 1、残疾人务工收入: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或参加生产劳动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未就业或未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综合考察其实际精神、身体健康状况和就业能力,务工收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50%计算;实际精神、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支持对象就业的,可视实际情况不计劳动收入。 2、单亲丧偶家庭务工人员收入:单亲丧偶家庭中,子女在托、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未满十六周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一名务工人员的收入可按照其评估收入的50%计算,具体劳动收入以家庭实际生活情况核算。 3、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中,因哺乳、护理病人或残疾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劳动或者就业,出具有效证明且经核实的,可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家庭收入。 4、陪护患重病重残人员收入: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且生活不能自理对象需要陪护的,其中一名陪护人员可按评估收入的30%-70%计算。 5、除以上几种情况外,其他特殊情况由当地民政部门按实际情况界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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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标准 认定 结果 |
经镇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小组与会人员认真讨论、研究,会议认为,以上收入评估标准符合本镇实际情况,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并在镇级和各村公示栏张贴公示。 龙伏镇民生事务办(盖章) 2024年12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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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 人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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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情况 |
时间 |
2024年12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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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龙伏镇(村)务公开栏 | |||||
附件2:龙伏镇支出型临时救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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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教育、医疗及其他意外事件等导致年度自付费用或财产损失(元) |
救助标准(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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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 |
低边、脱贫监测户、困难残疾人、本辖区内为镇(村)做出过贡献的退休干部、离任村干部、退役军人 |
其他困难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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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含) |
800-1200 |
800-1000 |
一般不予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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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含) |
1200-1500 |
1000-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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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20000(含) |
1500-1800 |
1200-1500 |
800-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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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30000(含) |
1800-2000 |
1500-2000 |
1200-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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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以上 |
向市民政局申请急难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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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事故,需提供事故前后照片和支出凭证资料,村级出示困难证明,特殊紧急情况可村级召开民主大会进行协商,救助金额参照家庭经济状况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00元,救助金额在2000元(含)以内的,按临时救助程序审批。 以上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由民生事务办组织镇、村两级进行了讨论,并经过镇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从2024年12月起执行。具体流程及相关操作依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临时救助细则>的通知>(浏政办发[2022]29号文件、《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临时救助工作指引>的通知》(长民办发[2023]33号文件》、《浏阳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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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出台 公示 情况 |
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2月11日(公示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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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龙伏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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