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收取集镇2023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
一、收缴对象
集镇规划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门店、居民住户。
二、收费标准
居民住户按8元/月收缴;经营餐饮、水果、中型超市、宾馆、娱乐行业的按50元/月收缴;农贸市场摊位按25元/月收缴;经营其他行业一个门面的按20元/月收缴、两个门面的按25元/月收缴、三个门面或以上的按30元/月收缴;对有奖募捐、宣传促销、开业庆典、户外活动等按100元/天收缴;对门面住房或装修按300~500元/户收取建筑垃圾清运处理费用;
三、缴费时间和方式
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实施普迹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行缴费和上户收缴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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