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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迹镇委员会 普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迹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5-07 来源:普迹镇 字体大小:

普迹镇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

联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一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通知》(湘委振组办20224号)、《中共浏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浏乡振组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的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和力量总体稳定,续开展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不发生返贫致贫,持续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帮扶方式

(一)结对帮扶。全镇73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结对帮扶,原则上采取一对一方式帮扶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可采取一对方式,但最多不超过3。结对帮扶人优先安排镇级干部、市派驻村干部、曾任扶贫工作队长或队员的人员担任。对新识别(含风险再标注)的监测对象,10天内要安排好结对帮扶人。

(二)结对联系。全镇438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结对联系,采取一对多方式。结对联系人由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担任,每名干部结对联系原则上不超过5任务重的村级最多不超过8;驻村工作队长和队员每人联系最多不超过10户。

工作职责

(一)结对帮扶。结对帮扶人主要落实好“四个一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月一走访”,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协助建好户一档

1.制定一个年度帮扶计划并跟踪落实要根据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类型,按照什么、补什么”和“全面帮、及时帮”的要求,原则上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上报到镇一级,需要审核的帮扶措施,县乡两级原则上15天内完成审批并落实

2.开展“每月一走访”结对帮扶人要与监测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月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监测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帮扶手册》。

3.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成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达不到风险消除标准的要持续开展帮扶,要认真核实政策落实情况,无明显成效的要加大帮扶力度。对收入明显下降的或有下降风险的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实现稳收增收;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的按程序及时消除风险。

4.协助建好“一户一档”。要主动配合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建好监测对象一户一档”,“一户一档由村级保存。具体资料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结对帮扶手册》 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其中《结对帮扶手册》由监测对象保存,整户长期在外的由村级保存。

(二)结对联系。结对联系人主要落实好“三个一工作职责,即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开展每季度一走访,填好一本《结对联系手册》。

1.制定一个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并跟踪落实。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制定一个成果巩固计划,确保过渡期内政策落实到位,农户持续稳定增收。

2.开展“每季度一走访”。结对联系人要与联系对象经常保持微信或电话联系,每季度至少上门走访一次;对整户长期在外的联系对象要利用节假日群众返乡期间主动上门开展走访。走访内容包括:了解掌握家庭生产、务工和收入增减情况;实地查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核实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惠农政策,鼓励和激发内生动力、推进移风易俗;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高群众认可度和获得感;核实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填写《结对联系手册》,交由联系对象保存,整户长期在外的由村级保存。对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或突发严重困难的,要及时反馈至当地驻村工作队或镇村干部,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驻村工作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刻认识开展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大力配合、全力推进、形成合力,确保结对帮扶和结对联系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结对帮扶人确定后,原则上按风险不消除、帮扶不脱钩要求保持结对帮扶关系稳定;结对联系人确定后,在过渡期内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要及时指派接替人员,并报乡村振兴备案,确保结对帮扶(联系)工作不出现断档。对当年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自风险消除之月起,结对帮扶人应当继续保持6个月结对帮扶关系,监测对象无返贫致贫风险的,再转为结对联系对象。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村要对辖区内结对帮扶干部加强培训,督促落实,镇级将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对无人帮扶或因帮扶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群众返贫致贫或产生恶劣影响的,由镇纪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总结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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