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社港镇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政发〔2025〕32号
社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社港镇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社港镇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社港镇人民政府

社港镇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长沙市、浏阳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缓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压力,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格落实《湖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5﹞68号)、《长沙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长农联﹝2025﹞35号)、关于印发《浏阳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浏农办发﹝2025﹞11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构建“收储运销用”全链条体系,全域推进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保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95%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低茬收割还田
1.明确实施主体
由浏阳市胜凯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华祥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双韵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贤文家庭农场、浏阳市喻家农场、浏阳市金维家庭农场、浏阳市明栋家庭农场、浏阳市二公塘种养专业合作社等8个主体完成作业,进行项目申报。
2.明确实施区域
合盛村复壁塅、清江村永嘉屋场、社港村106沿线、源田村谷田塅、新光村鲤鱼湾、浏北村花桥小学塅、淮洲村集阳片、石牛村普乐片。
3.明确作业要求
①低茬收割留茬高度15厘米以下;②申报主体必须配备收割碎草机;③作业区域必须在镇村规定的低茬收割碎草还田范围;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禁止出现火点。
4.明确任务及补贴标准
根据浏阳市明确的任务,我镇需完成中晚稻低茬收割碎草还田8400亩,浏阳市财政全额补贴8元/亩。
(二)深翻耕覆盖还田
1.明确实施主体
由浏阳市胜凯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华祥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双韵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贤文家庭农场、浏阳市喻家农场、浏阳市金维家庭农场、浏阳市明栋家庭农场、浏阳市二公塘种养专业合作社等8个主体完成作业,进行项目申报。
2.明确实施区域
各主体的流转土地部分范围。
3.明确作业要求
①与油菜种植、绿肥种植等有效衔接,用翻耕机械进行翻耕;②申报主体有符合要求的翻耕机械;③作业区域必须在镇规定的翻耕范围;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禁止出现火点。
4.明确任务及补贴标准
根据浏阳市明确的任务,我镇需完成4000亩,浏阳市财政全额补贴12元/亩。
(三)秸秆打捆离田及园地杂草清运
1.明确实施主体
秸秆打捆离田由浏阳市胜凯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华祥农机专业合作社、浏阳市贤文家庭农场、浏阳市喻家农场、浏阳市二公塘种养专业合作社等5个主体完成作业,进行项目申报。园地杂草清运由涉及村自行组织。
2.明确实施区域
秸秆打捆离田覆盖全镇大户及散户种植区。园地杂草清运以省级铁塔卫士覆盖区域为重点,涉及到浏北(5个组)、永兴(5个组)、新光(5个组)、源田(5个组)、镇北(8个组)、社港(5个组)、清江(10个组)、合盛(7个组)、淮洲(5个组)、石牛(5个组)、丹霞(5个组)、周洛(5个组)12个村70个组(详情见附件)。
3.明确作业要求
①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中心,覆盖离田作业区域;②作业区域必须在镇村规定的作业范围,由镇村确认;③秸秆打捆机必须配备北斗终端设备;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禁止出现火点;⑤杂草清运由各村组织重点区域群众集中收集,送至我镇绾馨种养专业合作社秸秆收储中心(伍创环保建材厂区内)。
4.明确任务及补贴标准
根据浏阳市明确的任务,我镇需完成7900亩,浏阳市财政全额补贴25元/亩,因作业难度较大,我镇各作业主体积极性不高,目前全镇仅完成约5400亩(均为作业难度较小的平整区)。对剩余难度较大的打捆离田区域,镇级配套8元/亩,合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杂草清运涉及村组补贴400元/组,合计2.8万元(70个组),对已实施杂草清运的区域如发现烧火土灰等野外用火现象,以200元/起扣除补贴经费。
- 重点区域二次灭茬
1.明确实施主体
由浏阳市喻家农场、浏阳市金维家庭农场等2个主体完成作业,进行项目申报。
2、明确实施区域
社港镇所有烤烟种植区及106国道沿线区域,合计2400亩。
3、明确作业要求
①严格落实作业要求;②作业区域必须在镇村规定的烤烟种植范围内,由镇村确认;③灭茬机必须配备北斗终端设备;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禁止出现火点。
4.明确任务及补贴标准
根据浏阳市明确的任务,我镇需完成二次灭茬2400亩,现对散户二次灭茬作业主体补贴30元/亩,对烤烟、油菜种植大户补贴15元/亩,合计资金5万元。
(五)各部门细化重点工作内容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农机调度、资金投入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镇财政办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镇生态事务中心负责衔接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监督建设完成工作区域的禁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协调配合执法,协同各部门进行督察检查。各村负责制定本村秸秆综合利用“一村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开展秸秆收储、宣传动员、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工作内容
加大宣传培训、提供技术服务、进行审计验收、资金发放工作。
三、政策资金支持
(一)购机补贴支持
对新购置打捆机、北斗终端设备、低茬收割机、二次灭茬机等上级按不超过50%予以补贴。因我镇打捆机目前仅有两台,难以满足作业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及作业难度,对计划新采购的4台打捆机额外补助0.5万元/台,合计2万元。
(二)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支持
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中心的给予政策畅通,利用量达400吨/年的由市财政按40元/吨进行补贴。
(三)技术服务支持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全镇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进行技术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申请技术援助,推进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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