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市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领导小组
顾 问:江敦明
组 长:张继龙
副组长:刘镀 唐 欢 陈志刚 杨 林 周飞江(常务)朱敏 张江林 刘金成 何 侣 李紫薇
成员:各村党总支书记各站办所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聚焦参保零缴费人员、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确保完成参保扩面预期目标。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居民按年持续缴费,高档次标准缴费。
三、工作举措
(一)缴费时间
按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村应全面发动、精准宣传、广泛覆盖,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本年度参保缴费预期目标。
(二)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镇户籍,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参保人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三)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浏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1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元,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根据自身情况按较高档次逐年缴费,尽量不要中断缴费年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上级政策及结合浏阳实际,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低保户、特困户等特殊对象由政府财政按200元档次代缴,个人无须缴费。
(四)政府缴费补贴
2023年度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按个人缴费档次分1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40、50、60、70、80、90、100、110、120、130、140、150、160元。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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