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家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4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按照浏阳市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征缴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提高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以及人均缴费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经研究,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 问:卢 铓
组 长:张继龙
副组长:刘辉成 胡 南 彭 伟 周飞江(常务) 陈馨伊 刘艳林 汤德刚 胡文博
成 员:各村支两委、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各联村干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刘友任办公室主任,周向锋任副主任,罗安为医保专干。
二、 缴费事项
(一)参保对象
户籍在本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浏大中专院校的在读学生。
参保人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至4级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含1至6级伤残军人)、特困计生扶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上述人员简称“特殊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疗保险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在办理户籍手续后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以任选下列渠道之一进行缴费: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开发的“湘税社保APP”缴费;
2、通过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缴费;
3、通过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费;
4、通过浏阳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在各行政村(社区)配置的智能POS机缴费。
三、奖惩办法
各村完成任务情况纳入村级四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将在下拨经费中“缺一扣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分解任务到组,落实责任,做到人员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并确保网络畅通。同时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要加强对各村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掌握本辖区内医疗征缴工作的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镇政府将从2019年12月2日开始每周对各村参保进度进行排名。
(二)各村负责做好缴费人政策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城乡居民依法参保、积极缴费,应保尽保;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台账登记工作;负责做好存量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缴费人参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推行城乡居民自主缴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入库、白条收费、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现象,按要求公开公示参保缴费名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社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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