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小河乡2019年校车安全工作执法计划》的通知
小河乡2019年校车安全工作执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乡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幼儿乘车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校车安全工作执法,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规范校车管理,进一步增强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力争全年校车安全“零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乡政法书记)
副组长:朱长水(乡派出所所长)
任灿城(乡综治办主任)
成员由乡综治办全体人员、乡派出所全体人员、中小学校校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由任灿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沟通联系,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检查方式、时间、单位
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执法。
由乡综治办、派出所、中心校等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每月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检查和上路执法工作。在各学校、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问题和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校车安全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见人、见车、见证、见制度的工作要求。乡综治办、派出所、中心校等单位对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驾驶员资质等进行清查登记;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车辆接送情况要严格检查登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所有检查登记表,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对各校校车驾驶人进行全面审验,凡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坚决清退。并对全乡校车及驾驶人进行造册登记。
2.查看学校校车的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落实的记录。乡综治办和派出所将检查各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严禁校车使用单位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3.加强路查路检。乡综治办将联同派出所不定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路查路检,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超载、超速的行为。同时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如发现此类车辆,将依法严肃查处。
4.例行通报。对在检查整治中发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乡综治办和派出所将对其进行通报,并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小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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