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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河乡2024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小河乡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2024-12-17 来源:小河乡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当地低保标准进行资金或物资帮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什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办提交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提请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信息核对程序。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具体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五)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六)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方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上述程序作出审核确认。

(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什么是临时救助?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服务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有哪些?


临时救助分比以下两种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一)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均口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青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委托申请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走访核实后先行受理。

(二)村(居)民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

(三)经初审,救助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报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做好系统录入工作;

(四)救助金额在2000元(不含)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县市民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在救助对象所在村(居)委员会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紧急程序:对于可能危及群众生命或身体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依据申请或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救助线索,在向县市民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均可直接受理,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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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河乡2024年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标准》《小河乡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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