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河乡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小河乡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小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小河乡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乡域内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长沙市防汛应急预案》《浏阳市防汛应急预案》《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水库山塘灾险情等。时间从每年4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四、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长沙市、浏阳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防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制定本辖区防汛工作预案,建设应急抢险队伍;
(三)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将防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严格落实防汛工作预案,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六、组织指挥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防汛指挥机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顾 问:陈 实
指 挥 长:罗 明
副指挥长:王 涛 魏兆义 周建华 周荣桂(常务)
汤志海 罗小利 陈思敏 邓恒越
成 员:李友根 黄雪光 刘 专 颜 章 李太明
连 超 周 喜 喻 乐 周玉洁 汤国忠
罗 波 邹 涛 张贤清 刘传辉 刘宗发
王春球 赖 平 张细兰 万小冬 杨显初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张坊供电所、卫生院、各村。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李友根任办公室主任、周宏任办公室副主任。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0731-83030000。
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组 长:罗 明
副组长:周建华 周荣桂
负责整体调度全乡防汛工作。
2.险情监测组
组 长: 周荣桂
副组长:李友根 各村村委会主任
成 员:周 宏 各村支两委成员 各片长、组长、邻长
实行山洪灾害防御片长制及点长制。各村的村主任为该监测区的首问责任人;水库和大山塘监测为水库管理者;沿河居民以离河最近的居民为该村监测人员,每1km设置一名监测员;山区各山冲以村民小组长或党员为山地灾害监测员,每条山冲1km设置一名监测员,片长及点长登记造册,明确职责,公布联系方式。
3.后期保障组
组 长:王 涛 邓恒越
副组长:颜 章 喻 乐
4.人员转移组
组 长:各联村领导
副组长:各村联村组长 各村村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村支两委成员 各片长、组长、邻长
5.应急抢险组
队 长:周建华
副队长:黄雪光 刘 专
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1)抢险中心突击队
指导员:周建华
队 长:黄雪光 刘 专
成 员:50人(民兵应急队)
随时接受指挥中心的调遣命令,重点负责人员疏散、转移和水库防护。
(2)村级抢险队:各村委会均以村为单位,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队长的10人以上的防汛抢险突击队,负责所在村抢险。
(3)水库抢险队(小Ⅱ型):
队 长:周 宏
成 员:20人
6.医疗救护组
组 长:陈思敏
副组长:周 喜 刘宗发
队 员:医生3名,护士2名
在指挥中心下达命令后,10分钟内医生、护士和救护车出发。
7.运输突击队
队 长:汤志海
副队长:连 超
8.信息报送和舆情管控组
组 长:魏兆义 邓恒越
副组长:喻 乐 周玉洁
成 员:文 静 欧阳畅
(二)工作职责
1.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值班值守;制定本辖区防汛预案、抗旱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山塘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统一调度和调控水利水电设施;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调配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布置防汛抢险,发布汛情,抓好全乡的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组织辖区内险情灾情处置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2.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执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搞好科学调度并及时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保管,负责全乡防汛抗旱的协调、督办和检查,搞好防汛宣传和工作总结,对接上级防指办公室。
3.部门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按照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异常天气预报情况、防汛抗旱抗洪等有关通知、决定和命令,配合组织相关会务,负责信息上报,负责抢险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党建办:通过“片组邻”三长制方式加强对防汛信息的宣传和引导,负责宣传报道和舆情的管控,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巡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山塘、水库、河流、大坝、水电站的巡查和调度。及时检修、维护山洪灾害预警报警设施;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灾情信息,指导农业灾后救灾抗灾工作,负责组织种苗、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抢险物资储备。确保自来水厂的正常运转和饮用水安全。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建和培训防汛抢险应急队,组织参加应急抢险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组织、协调全乡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实、上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对烟花爆竹企业防汛期间和巡查和指导。
财政所: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的筹集、分配,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自然资源办:负责对C、D级危房的巡查及督促群众的转移,负责在建工地管理,负责洪涝灾害的环境污染监测并参与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电力、通信公司的抢修恢复。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牵头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切坡建房户的灾情监测和隐患排查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全乡地质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切坡建房户及临坡建房户上户排查,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对文旅景点、文物保护点的巡查和管控。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独居老人、孤儿、残疾等特困群体住房的巡查,加强敬老院的管理,保障受灾特困群众基本生活。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道路和巡查和抢修,以及对集镇下水道窨井盖等设施的巡查和维护。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在建农村居民建房的巡查。
纪检办:对汛期值班情况和抢险纪委的督查、通报、问责。
卫生院:负责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护和洪涝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学校(幼儿园)校舍、围墙、护坡的巡查,预防学生在校内发生雷电事故。根据天气情况有序组织学生上下学及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校车的管理。
各村: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要制定详细的防汛抗旱预案并协助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户、土坯房、CD级危房等重点区域、重点住房的台帐,及时转移和安置群众,按预案等级要求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道路、地质灾害点巡查频次,及时排查出险情并进行处置;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及时上报,及时管控,科学研判,稳妥处置,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张坊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应急用电。
通信公司:负责通信恢复工作,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期间的通讯畅通。
七、防汛信息报送及处理
(一)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和同级共享;
(二)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由乡防汛办立即上报市防汛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三)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乡防指处理。凡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乡防指指挥长审批后,可向市防汛办上报;
(四)乡防汛办应及时接收市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乡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
(五)洪涝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乡民政、村、企业、中学、小学等单位应及时向乡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乡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办,并积极核实灾情,及时上报。
八、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完善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水库、骨干大山塘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名单附后);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乡防汛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抗旱预案;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防汛指挥机构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水库、骨干山塘、在建工程、山洪灾易发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和工具,做好应急抢险准备(按市防汛指挥部要求储备防汛物资,小(二)型水库储备纤维袋1000条,黄土100方,沙石150方,块石75方,撮簸、扁担、锄头50套);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各水库、山塘、山洪灾害易发村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乡防汛办的通信畅通;
6.防汛抗旱检查。乡防汛办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7.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市防汛办。
(二)预警
1.水库灾险情预警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水位时,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供水调度,并向下游预警,果断处置险情。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迅速启动水库防汛抢险预案,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和预案中明确的危险区发出预警,迅速把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2.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指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村民及时转移财产。
3.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结合村、组,监测员实行点长制、片长制,实行山洪灾害易发区巡查制,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乡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水厂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进入汛期,全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抢险应急程序,在上级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和紧急防汛期内,按照市防汛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防汛办报告;
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乡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
(二)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Ⅳ级响应。
①全乡24小时平均降雨量超过50毫米,低于100毫米,且预报降雨持续时;
②浏阳市防指在全市范围启动Ⅳ级响应时,且我乡受洪涝影响。
2.启动程序
乡防办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启动建议,乡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行动
①值班值守
乡防指成员单位、各村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乡防办报告有关情况。由1名党政正职坐班值守;各水库、骨干山塘、水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临坡)建房户实行专人巡查,每8小时巡查1次,强降雨时段要加密巡查。
②组织会商
乡防指副指挥长或乡防办主任主持防汛会商,乡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浏阳市防指,通报各成员单位。
③应急调度
乡防办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等工程调度,督促、指导做好险情处置工作。根据防指令发送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形势不定时播天气情况。
应急办准备冲锋舟、救生衣等救援物资,组织救援力量准备好相关救援装备,应急救援人员随时待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掌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
生态环境办负责指导电力、通信公司的抢修恢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的巡查和修复。
自然资源所向地质灾害隐点监测员、切坡(临)建房户发送预警信息,督促监测人员加强监测,如遇紧急情况,监测人员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村加强沿河、水库、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临坡)建房户的巡查值守,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4.应急结束
当气象条件好转,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或可以解除应急状态的其他情况,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入Ⅲ级响应。
①全乡24小时平均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且预计降雨持续时;
②全乡3小时平均降雨量超过50毫米,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③浏阳市防指在全市范围启动Ⅲ级响应时,且我乡将受洪涝影响。
2.启动程序
乡防办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启动建议,乡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行动
①值班值守
乡防指成员单位、各村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乡防办报告有关情况。由2名党政正职坐班值守;各水库、骨干山塘、水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临坡)建房户实行专人巡查,每6小时巡查1次,强降雨时段要加密巡查。
②组织会商
乡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乡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浏阳市防指,通报各成员单位。
③应急调度
乡防办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做好防汛物资、资金、人力和水库等工程调度,督促、指导做好险情处置工作。根据防指令发送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形势不定时播天气情况。
应急办准备冲锋舟、救生衣等救援物资,通知现役和预备役人员集结待令;通知各民间救援力量按照“船上车、车满油、人待命”的要求做好救援准备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掌握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全体人员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生态环境办负责指导电力、通信公司的抢修恢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的巡查和修复。
自然资源所向地质灾害隐点监测员、切坡(临)建房户发送预警信息,督促监测人员加强监测,如遇紧急情况,监测人员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做好转移准备工作。技术人员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其他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村加强沿河、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巡查。
(四)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指,以便组织力量抢险救灾。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防汛办报告。
(五)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乡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
十、指挥调度
(一)出现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组织卫生院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二)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指汇报,请求支援。
十一、人员转移
通过巡查,一旦发现有水库决堤,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危险迹象,应立即向村级防指报告,并通过广播、敲锣、宣传车,上户等方式,逐一通知群众转移。
1.转移原则
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并根据不同险情实行梯度转移,在致灾前转移完毕。
2.转移方案
转移工作由应急抢险队负责,采取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将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员有序转移至村避灾安置点(详见附件2)。应急抢险队成员及其他村工作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对不服从命令人员依法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本村所有人员,在汛期发生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除关注河道的洪水外,还应关注山坡上可能发生的坡面水流、泥石流及滑坡等险情,发现险情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3.其他转移事项
(1)做好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接到转移指令后,立即组织转移,妥善安置转移人员,村民应自备必要的饮用水、食品、衣物等生活物品;
(2)灾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十二、抢险救灾
(一)抢险
1.出现洪涝灾害或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乡防指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乡防指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乡防指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及时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水库等重大险情的抢险应按照事先制订的应急抢险预案进行。
(二)医疗救护
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乡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进行消毒和去污处理;
3.发生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乡防指应按程序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妥善安置灾区群众至安全区域,保证基本生活;
6.发生洪涝灾害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工作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三)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抢险救灾
1.发生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抢险。
十三、信息发布
(一)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报纸、网站等;
(三)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由乡防汛办统一审核发布;
(四)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信息由乡生态环境办公室审核发布。
十四、应急保障
(一)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山洪易发村、水库、骨干大山塘等重点险工险段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2.乡防指负责储备和联络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二)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村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在防汛抗旱期间,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指可以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水利、国土等部门应成立以本行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抢险队伍,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供电保障
供电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所需电力设施安全通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电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保障全乡供电安全及全乡防汛抗旱通信畅通。
(四)交通运输保障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及抢险、救灾所需车辆的调配。
(五)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治安保障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七)物资保障
乡防指储备、调拨防汛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保证防汛抗洪所需。
(八)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洪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
(九)应急资金保障
乡财政所负责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十)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生态环境办统筹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尽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十六、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洪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时,按分管权限,由乡防指统一发布汛情、灾情通报。
(二)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期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习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山洪地质灾害和水库抢险救灾、群众疏散等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预案执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十八、善后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1.乡政府负责统筹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困难特殊群众的救助;
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水库应力争在每年的汛期来临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十九、纪律保障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本预案,制定下列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执行职责纪律:
①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②坚守岗位,勤政务实;
③雨情、水情、险情及时报告,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责任;
④及时掌握,分析各种山洪信息,并及时汇报;
⑤做好转移安置组织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⑥周密安排、合理调度、妥善保管各种抢险救灾物资;
⑦保障灾民生活、防止疫情发生,及时办理灾民安置手续;
⑧安全救灾,临危不乱,对贻误战机者严惩不贷;
⑨及时预警,正确引导灾民转移。
防汛抢险纪律:
①启动应急预案后,机关干部不休假,干部职工不准外出,不开展与防汛无关的群众性活动,乡防指确保24小时值班,防汛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
② 突击队员必须做到随时听候调遣命令,集合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③ 凡需紧急疏散人群的重要部位,不得遗漏一人;
④ 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严格执行指挥中心的调度命令;
⑤ 对工作不力或擅离岗位、临阵脱逃、玩忽职守造成抢险被动者,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转移安置纪律:
① 服从命令,听从防洪救灾指挥;
② 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确保转移安全;
③ 专人负责挨家挨户做好安置工作,确保稳定;
④ 对玩忽职守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十、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乡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监测站点分布表、村监测站与预警对象关联表、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2.乡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人员名单
附件1:
监测站点分布表
序号 |
所在 乡镇 |
站名 |
所在位置 |
监测 内容 |
报送 对象 |
观测方式 |
监测 人员 |
联系方式 | ||
简易 |
自动 |
备注 | ||||||||
小河乡 |
田心站 |
村部 |
雨量 |
√ |
||||||
严坪站 |
村部 |
雨量 |
√ |
···村监测站与预警对象关联表
序号 |
乡镇 名称 |
村组名称 |
监测站 |
准备转移指标 |
立即转移指标 |
责任人 |
联系 电话 | ||||||||
雨量(mm) |
警戒水位 (m) |
雨量(mm) |
危及水位(m) | ||||||||||||
0.5小时 |
1 小时 |
2小时 |
3 小时 |
0.5小时 |
1 小时 |
2小时 |
3 小时 |
||||||||
1 |
小河乡 |
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村(组) |
总人口 (人) |
计划转移人口(人) |
转移路线 |
安置地点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小河乡 |
皇碑村 |
3200 |
200 |
凰岗学校 |
|||
2 |
田心村 |
3000 |
300 |
田心学校 |
||||
3 |
新河村 |
4700 |
300 |
小河中学 |
||||
4 |
说明: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中各村负责人在汛期由小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通知
附件2:
小河乡抢险队伍名单
乡抢险队:
喻 乐 徐熙程 文 静 张 锷 陈 亮 肖友红 黄 晖周玉洁 陶炯方 邓志敏 杜国贵 颜 章 易佳民 陈明宇 谢梅连 王乐盈 黄雪光 万 敏 肖宋生 汤国忠 陈永鹏 谭 晶 罗 波 欧阳自 韩晓云 李太明 陈新波 王学智 李友根 周 宏 王道康 陈东柳 罗兴红 王明球 张建斌 林水清 李 江 杨 田 邹 涛 乔东方 周芳凤 周 喜 陈金旺 李冬平 邱伟华 连 超 卜佑胜 陈炎飞 任灿城 伍有根 李永红 邓育群 王莉岚 罗 翔 罗崇军 朱雨峰
新河村抢险队:
肖芳远 杜桂平 潘昌全 周芳友 潘梅珍 王胜兴 欧阳艳红 王标海 叶奕强 胡德海 卜继璜 王敦康 王云步 唐植右 卜传芙
田心村抢险队:
冯观生 王志友 廖春堂 黄英富 王贤明 罗来晴 黄发忠 谢定章 胡厚安 唐润华 冯树林 叶良任 李声财 万辉招 戴细友 卜茂富 陈友仁 唐植丛 辛坤根 潘昌圣 辛发根
皇碑村抢险队:
傅光辉 罗 凯 张文明 董红妹 黄和林 蓝竹安 罗早文 温佐兴 黄华根 付玉珍 蓝华永 罗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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