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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佘林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5-23 来源:永安镇 字体大小:

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

   镇党委同意:

  佘林智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陈泓予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

  江帆同志任团委专职副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王敏同志任妇联主席(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免去刘胜光同志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潘芳同志机关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熊蕾同志团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中共永安镇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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