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
镇党委同意:
佘林智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陈泓予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
江帆同志任团委专职副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王敏同志任妇联主席(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免去刘胜光同志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潘芳同志机关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熊蕾同志团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中共永安镇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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