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建新屋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建新屋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建新屋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建新屋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村境内。
3.建设规模:水泥路改油砂路,建设里程:大约830米,路面宽度4.5米。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实际现场为准。
4.工 期:7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7.合理定价:292401.5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已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市政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不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浏阳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踏勘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湘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浏阳市锦程大道奥园广场5栋503-504);
3.报名须携带的材料并加盖公章:①个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如有);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⑥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签署(盖招标人印章)的踏勘函。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七、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
1.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内包含报价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及签字。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相关资料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满足三家或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报名后,符合条件方可开标。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九、其他
1.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踏勘函,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邵先生 13974924838,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2.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永安镇永和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浏阳市永和村境内
联 系 人:邵计红
电 话:13974924838
招标代理:湖南湘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锦程大道奥园广场5栋503-504
联 系 人:郑双玲
电 话:0731-83339101 1387499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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