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永和镇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09-18 来源:永和镇 字体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依据中央、省、长沙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浏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浏办通知〔202131号)等文件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为核心,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辖区内建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奋进新征程,挺进前五强,加快建成两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贡献永和力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

2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4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纳入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构建生态一体化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大林地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

(二)强化灾害防控

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快补齐防灭火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预案体系、森林消防队伍等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三)建立体系管理

依托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林地占用、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对镇村监管员、执法员、执法协管员、专职护林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源头管理作用,确保林地有专人管理;不断完善林区水、电、路、网、讯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五)推动林产振兴

结合我镇“乡村振兴”工作特色,将林业资源、林业产品等有效的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加速油茶、竹木、水果、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产品产业链的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统筹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确保2021930日前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度建立林长令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三)保障工作经费

建立健全财政保障制度,确保林长制经费投入到位。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保障公共财政投入,落实护林员经费和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督查问责

制定林长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镇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各类社会人士监督。

相关文档:
  •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