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未成年人千万别做这事,已有多人被查!
安全始终是假期的重中之重
近期,长沙公安交警
在日常执勤与专项整治行动中
接连查处多起
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浏阳多名未成年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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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上午,长沙支援警力与浏阳交警一中队,在省道202高坪段进行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了一辆无牌摩托车。经查,驾驶人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因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注册、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对其行为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现场对该名未成年人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精准宣教工作。
7月15日下午,长沙支队支援警力与文家市交通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整治,在文中路与创业大道路口,对骑车不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并针对未成年人与老年人发放安全头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025年7月16日晚,长沙支援警力邓文彬,带队联合社港镇执法大队在社港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戴帽整治时,遇到两个14岁未成年人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未戴头盔行驶至此,发现情况后,邓文彬立马将其拦停。经询问,两人都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拿着车钥匙把车骑出来去找同学玩,都没有意识到要戴头盔,民警当场进行了口头教育,告知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不允许驾驶电动车,两辆电动车现交由社港政府执法大队暂时保管并通知家长去社港镇政府认领。
7月9日19时33分,在浏阳市天马路与天马互通西匝道交叉路口,一辆无牌摩托车闯红灯与对向正常转弯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与乘车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查,摩托车驾驶人系未成年人且无证驾驶,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且违法交通信号灯通行,在本次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暑假是孩子们放松身心的时光
但绝不能成为忽视安全的借口
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家长和孩子:
交通安全无小事
假期安全更需警惕
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以身作则
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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