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浏阳市政府 > 市政府机构 > 乡镇街道 > 中和镇 > 通知公告

中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和镇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3-20 来源:中和镇 字体大小: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将《中和镇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中和镇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应免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动物免疫“三位一体”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扎实开展犬只免疫工作。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逐户调查,做好犬类饲养、免疫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兽医站通过集中定点免疫和组织小分队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免疫;对已经免疫的犬只,要查阅核实免疫记录;对超过免疫保护期的,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3、各村在免疫过程中要建立免疫记录台账。严格阳性动物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犬类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采样,及时检测,及时处置;健全无害化处理制度,对疫犬、野犬和无主犬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时间安排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在3月上旬之前完成春防动员、培训和部署,中旬全面启动、开始实施强制免疫,4月下旬前全面完成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接种。4月底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同时督促指导养殖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和羊痘等常规动物疫病免疫。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袁柏林任组长,主管农业副镇长钟立柱任副组长,各办队中心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办,曾南平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由地方村负总责、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以及养殖大户专人负责的责任制。

(二)强化基础免疫

镇农办统筹安排好各病种免疫计划。要根据辖区养殖量分布、合理划分防疫员责任区,加强督查,确保免疫进度。针对散养禽户禽流感免疫工作,要安排村组干部带队,并安排防疫员中餐,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强化疫情监测

密切关注当前疫情动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出入我镇牲畜的监测,配合做好监测采样、送检。重点区域要落实监测工作责任人,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认真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疫情,消除隐患。

(四)加强监督执法

加强活禽及其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把好活禽准入关,规范活禽经营行为,强化消毒管理。加强检疫工作,严格检疫处置,严防疫病传入,杜绝输入性动物疫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处理、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乱丢乱弃及经营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防疫监管

对养殖场(户)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全面落实免疫、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置、引种隔离及患病动物隔离,规范用药、养殖档案建立、耳标佩挂等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疫病的发生。

(六)加强应急管理

镇农办要明确人员分工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贮备必要物资,做好随时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效反应、及时应对,依法处置,防止扩散蔓延。

(七)加强疫苗管理

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疫苗计划报送、入出库登记、盘存与账务、报废报损管理及冷链设施日巡查与维护,严格执行免疫程序和按疫苗说明书使用剂量进行免疫。确保规模养殖场发放疫苗做到畜禽饲养量与疫苗申领、使用量基本匹配,防止过度使用疫苗造成浪费。

(八)加强防疫监管

镇农办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根据防疫员分配职数支持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村级动物防疫员,集中免疫期间安排专人对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疫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九)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镇农办将于4月中旬开展春季防疫专项督查,并将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并作为我镇对村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相关文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