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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头镇2021年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1-17 来源:镇头镇 字体大小:

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镇头镇2021年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镇头镇人民政府    

20211117

镇头镇2021年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镇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我镇农村信用体系,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为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镇农村信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有力的提高了我镇农民素质和文明水平。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内容

(一)创建模式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由经发办牵头,浏阳农村商业银行镇头支行、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农村商业银行为活动主体,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原则

2、维护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原则

3、紧密依靠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创建要求

通过在全镇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力争使重点推进村80%以上的农户达到信用标准,使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信用体系相对健全,银农关系和谐融洽,金融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农村金融发展稳健。用1年左右时间,使创建信用村总数达到全镇行政村总数的80%,信用户达40000户以上。实现我镇有信用村、村有信用户的目标,解决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刘国泰   

 长赵舟飞

副组长  志  何志刚(常务)  晏  武  李  银   

 瑶  朱开田  陈  立  彭  路  黎思慧    

 员:镇头派出所、农商银行镇头支行、经发办、财政所、司法所、各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冯曙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浏阳市农村商业银行镇头支行对各村信用村创建活动负总责,积极组织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农户贷款能力评估,及时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好农户用好贷款,督促农户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经发办负责信用镇创建活动的牵头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业务,加强对

各村开展创建活动的调查研究与督促、指导、检查、评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及全面评估验收工作

四、创建步骤

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是构建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发挥金融支持服务“三农”,鼓励农民创业致富,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原则

1、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原则

2、维护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原则

3、紧密依靠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创建流程

1、“信用村”评定程序。由各村对照评定条件自评后向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乡镇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2、“信用乡镇”评定程序。由乡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组对照评定条件,自评后向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局、市金融事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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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频解读:关于《镇头镇2021年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镇头镇2021年信用镇、信用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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