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市直驻镇及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浏动防办〔2023〕1号),切实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统筹做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鸡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标识佩戴率、免疫建档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动物检疫应检尽检;强化畜禽流通调运监管,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确保不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散养动物采取春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浏农发〔2022〕79号)要求,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不再提供政府集中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规模养殖场可通过自行采购合法疫苗免疫或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强制免疫措施。
(二)开展技术培训。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户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组织动员和技术培训,重点是个人防护、疫苗申领与保管、免疫规范操作、副反应处置、免疫档案填写等方面。
(三)按期完成集中免疫。集中免疫与日常补免相结合。3月上旬宣传发动,并全面启动春季集中免疫,4月中下旬进行春防免疫效果监测采样送检,5月上旬进行免疫效果评估和春防工作评价。
三、主要措施
(一)抓实疫情监测与风险排查
一是疫情监测。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切实加强重点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畜间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力度,以及对种畜禽场、规模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要场所的监测频率和力度,科学评估疫情风险。
二是风险排查。继续执行网格化监管排查制度,对发生动物异常批量死亡和监测阳性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采样送检,并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处置、信息报送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动物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二)抓严动物卫生监督和执法查处
一是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做好定点屠宰政策宣传、“私屠滥宰”行为排查等工作。
二是动物无害化处理。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宣传、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等不法行为,督促规模养殖场完善病死动物暂存冷冻设施设备,并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专人监管。
三是调运监管。不得从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布鲁氏菌病一类地区、发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调入生猪、牛、羊、家禽等动物。所有外地调入畜禽必须查验有效检疫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监督养殖场(户)按规定做好落地报备及隔离观察;跨省调入种(仔)猪必须办理“点对点”备案手续,跨省调运牛羊入浏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凡是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到指定通道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严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向市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检疫。加强官方兽医队伍管理,确保力量,提高检疫率,做到应检尽检。加强对应当检疫而不检疫和违规出证、隔山开证、只开证不检疫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检疫范围,规范开展动物检疫,检疫证明信息填写正确真实,完善检疫申报点相关设施设备。
五是强化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监管。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扎实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严厉打击不按照规定经营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
六是防疫监管。按照养殖场规模设立不同监管频次,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做好监管APP工作。
七是证章标志管理。严格落实票证管理制度,落实票证二次发放、专票专人使用等措施,规范动物标识发放程序和要求。
(三)抓细重大动物疫病重点防控
一是非洲猪瘟。织密非洲猪瘟防控包村包场排查网、养殖场(户)自查网、异常情况监测网、清单管理责任网“四张网”,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加大养殖场、发猪台、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高风险环节排查监测力度,保证频次和覆盖范围。把住“调运备案关、出栏检疫关、调入监控关、落地监管关”四道关卡,重点打击违规调运生猪、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贩卖染疫或病死猪、非法使用非洲猪瘟疫苗、抛丢病料等恶意传播病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前,欧美等地区发生大规模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湖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发现家禽批发交易(农贸)市场病原学阳性率偏高,个别养殖场免疫抗体不达标,禽流感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密监测排查,严格市场监管,确保免疫效果。
同时,严格按照《浏阳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浏动防办〔2022〕10号)要求,落实基线调查、监测排查、消毒灭源、净化、监管、宣传培训等措施。对突发疫情、监测阳性、异常情况等要及时报告,按照 “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不留隐患,切实做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得患传染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春防工作进度及各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集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春防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和应急管理。辖区内动物防疫检疫专项工作经费要予以充足保障,充实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疫情报告责任和意识,规范疫情报告,科学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及时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追踪溯源、消除隐患。
(三)完善免疫档案记录。养殖场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补栏和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信息。镇动物防疫机构、动物防疫人员要做好免疫记录,做到“四有一相符”(镇动物防疫机构、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场有免疫记录,免疫家畜有标识,记录与标识相符)。
(四)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对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按要求做好规模场(户)免疫信息录入。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镇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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