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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人居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 2024-04-11 来源:洞阳镇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巩固拓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加快建立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人居环境品质,参照《浏阳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评比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基本形成与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农村黑臭水


体全面消除,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

、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领导

  长:  陈满红

副组长:    张世敦    胡学文  欧阳意  

      (常务)      龚墨宁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各联村组、各涉农村

下设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公室,由曾令军为办公室主任,李建平为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任务

(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1、实施长效管护机制。各村应进一步完善村级环卫工作制度,建立稳定的专职化保洁队伍。确保卫生无死角、无垃圾爆棚和焚烧垃圾现象,保证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完整、清洁,同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和垃圾分类机制;在重大接待活动和重要节日前夕,各村及时组织开展好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各村

2、庭院整洁和“三园”整洁(菜园、果园、田园)。庭院整洁:前庭后院堆码整齐、地面平整无丛生杂草;排水沟干净畅通、无污水乱排;无家禽散养。“三园”整洁:围园规范,无彩条布(广告布/牌)围园和乱搭棚房现象;无露天粪坑。村居推广落实农户环境卫生“三包”责任制,实行定区域、定责任、定人员的网格管理责任制;每月对农户庭院整洁进行考核评比,评比结果及时公示,确保庭院整洁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村

3、旱厕清零和改厕工作。各村辖区内确保无旱厕;新改建的厕所连通使用正常,无功能性损害;无厕所粪污溢和尾水直排沟塘水域现象。(责任单位:各村

4洞阳镇域内河道治理工程。制定洞阳河治理规划,加大对洞阳河沿线单位和排污企业的检查力度,完善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河道水质达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

5、农业面源治理。畜禽养殖场及时进行污染防治,杜绝养殖污水外流现象。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实行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到位,各类公共设施设备无损毁闲置,环境整洁优美。农膜及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不乱盖、不乱,及时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各村

6、严控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行为。根据《2021年洞阳镇建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行为治理办法》,加强对车辆拖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监督,对破坏洞阳镇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行为依法查处。(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

(二)集镇市容市貌治理

1建立集镇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日常保洁应遵循清运及时、分类有效、专人定点、适时降尘等工作原则,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和街道秩序。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摊担乱摆、垃圾乱倒等现象。广告标牌设置应安全、美观、统一,无落地广告、户外经营、私搭雨棚等情况,房屋墙面整洁美观,无牛皮癣广告及墙面涂画。(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居民小区、环卫公司)

2、公共设施运行良好。人行道、路沿石、雨污井盖、花池树围无损坏缺失;集镇污水管网排污通畅;公交站、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功能性设施日常清洁到位,确保正常使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3园林绿化整洁靓丽。各类绿地保持整洁、美观,枯枝、杂草、垃圾杂物应及时清除,无违法占绿、黄土裸露、毁绿现象。(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农村办

4交通畅通工程。加强集镇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合理设置车辆的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大力整治无序占道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施工现场管理。临街门店施工严禁不设围挡和建筑材料占道堆放集镇区域内项目工地应具备完整环保措施,严禁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6加强宣传报道。

四、村级管理和奖惩措施

(一)村级网格化管理

各村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划分责任范围,结合干部联片实行网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督促庭院整洁、“三园”整洁、改厕工作、农户评比工作的落实;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管理制度。网格联点干部应及时发现片区内人居环境存在问题或隐患,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解决或者上报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公室。

(二)奖惩措施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季度对各村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情况纳入村级绩效目标考核。根据打分评比结果,分别给予前三名6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第一名作为典型上台发言,分享工作经验;每月排名分数按照100分制,每季度进行汇总,低于80分的村上台发言,对工作不足处进行反思总结,并从运行经费中扣除5000元作为处罚。

(三)考核评比对象:各村、保洁员

(四)考核评比细则(100分)

1各村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无裸露垃圾、无露天焚烧垃圾和非法填埋垃圾现象;无杂物乱堆、占道堆物等乱象,无占路赶集现象;路肩杂草定期清理,护栏及各类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无残缺破损;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10分,每处不符合扣0.5分;1平方米以上成堆垃圾、露天焚烧垃圾或非法填埋垃圾每处扣1分)

2无旱厕,新改建的厕所连通使用,无功能性损害;无厕所粪污溢和尾水直排沟塘水域现象。建立农村厕所后续管护机制,定期开展已改厕所“回头看”。(15分,发现仍在使用旱厕,已改建厕所未使用、质量不达标,每处扣1分;厕所粪污膨溢或尾水直排水体每处扣0.5分。

3推行农户垃圾治理付费机制。(5分,未推行,每村扣1分。

按照不低于150户配备1人的标准,建立稳定的专职化保洁队伍。每户分类投放桶不少于2个,且分类桶名称、标识正确,垃圾桶盖必须完好,无功能性损坏,桶内垃圾及时清除。保洁员统一着环卫工作服,上户回收配备密闭收集车辆,若为开放式车辆需配备密闭收集容器。(20分,无专职保洁员扣5分;垃圾桶每处不符合扣0.5分;保洁员上户未配置收集专用车辆扣1分,车辆配备不规范或未定期消毒清洗、搭乘无关人员等每处扣0.5分。

4村垃圾分拣站必须每天配备人员值守,内部分区明显、堆码整齐,分类名称和标识齐全、正确。镇压缩式中转站正常运行、转处及时。(10分,分拣站未正常使用扣10分;有害垃圾未实行专区、专桶密闭收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台账不齐全或未在公示栏及时更新,站内无合格灭火设施和洗手设施等每处扣0.5分。

5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无直排现象,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基本消除。(10分,生活污水直排每处扣0.5分;50平方米以上黑臭水体每处扣1分。

6无露天堆放畜禽粪污和直排粪污现象;农膜及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及时回收,无随意丢弃现象。(15分,每处不符合扣0.5分;露天堆放粪便每处扣1分;随意丢弃农膜及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1平方米以上每处扣0.5分,5平方米以上每处扣1分。

7美丽乡村后续管护到位;各类公共设施设备无损毁闲置;环境整洁优美。(10分,每处不符合扣0.5分。

8民调反馈群众满意度大于95%,无群众反映或来信、来电反映的合理投诉。(5分,满意度低于95%每例扣1分;每例受理投诉扣0.5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有关问题拍照转交各相关村,相关村处理后提供同一地点同一角度清理后的照片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处。如同一问题连续出现两次将按照每处(图片)问题扣除100元经费的标准落实;若多次出现同一问题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除每处扣除1000元经费;情况特别严重的上报镇主要领导约谈村书记。

(五)保洁员考核评比细则(100分)

执法大队每月对各村保洁员进行不定时的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为:

1出勤及仪表(30):①保洁员在岗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若因天气原因,出勤可以酌情减少;若因故需请假,必须提出书面或微信信息申请。如执法队抽查时有人员未请假无故缺勤、上岗不到位,每人每次扣除200/天,扣1分。②保洁员必须统一着工作服(环卫背心、帽子)进行工作,保持外观整洁,若抽查发现违规,每次扣0.2分。(3)保洁员每天需将工作照片上传至工作群,进行拍照打卡。

2、本职工作(70分):工作职责参照(四)村级分片考核细则(除旱厕改建部分15分外)落实,以该月村上成绩为基准,以70%比例计入保洁员该月成绩。例:村上成绩除旱厕改建部分得分外,得分76.5分,则保洁员该月本职工作成绩为(76.5÷85%)×70%=63分,再计入出勤及仪表成绩即得到保洁员本月总成绩。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分至90分)及“基本合格”(80分以下),每季度连续两次评为“基本合格”的保洁员,给予辞退处理。

五、加分项及负面清单

年度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肯定可加分,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计入负面清单。



                      洞阳镇人民政府   

                     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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